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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提高军队采购质效的六项有效措施

日期: 202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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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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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军队采购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级认真贯彻军委决策部署,大胆探索、主动作为、努力实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规章制度和规范的采购秩序,运用先进实用的采购手段,有效保障了部队训练、战备建设等各项任务需要。但现实中,仍有不少采购机构存在采购效率不够高,往往一项采购任务要很长时间才能完成。认真抓好当前一个阶段采购工作落实,必须在提高采购质量效益上下功夫。

 

一、优化采购流程。采购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需要一套完整、科学的工作程序。采购机构在接到采购任务后,要按照组织市场调查、编制报批采购文件、抽取供应商和评审专家、组织实施评审、签订采购合同等程序进行。具体按以下步骤实施:采购机构受领下达的采购任务后,对首次采购、技术要求高、特需采购项目,应当进行市场调查,而后依据采购任务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技术要求编制采购文件报有关部门审查。采购机构应当根据批准后的采购文件,组织实施后续采购;对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必须在军队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对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和询价方式的项目,应当在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下,从军队采购供应商库内随机抽取后,向参与的供应商发售采购文件。在采购评审环节,评审专家抽取也应在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下,从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应当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客观公正评审。采购机构经公示无异议后,依据采购文件、投标(报价)文件、评审报告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澄清承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其生产交货、质量验收和售后服务工作,应加强协调,并配合事业部门办理资金结算手续。

 

二、实行分段管理。本着对采购保障实行统一领导、分段模块式管理、管理与操作相分开的原则,区分采购计划、文书编制、采购组织、合同管理和货物验收等环节,实行分段管理。一要界定职能任务。建立和理顺与采购工作相关的各部门之间的关系,进一步明确采购活动的职能分工、程序任务等,细化各类人员的工作职责、采购业务流程和采购服务措施,细化采购计划、文书编制、采购程序、合同制订等方面的规章制度,长效规章。二要建立协调机制。一项采购从计划到供应,从一个末端到另一个末端,往往要经过许多环节和层次,这就要按照分段管理要求,在完善自身程序的同时,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合作,既互相制约又环环相扣,通过定员定岗的形式,明确各内设机构的工作职能、范围,避免相互依赖,相互推诿。三是要严格采购组织。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正确处理集中统管与分工负责、规范操作与高效运行、制度约束与联合监管的关系,搞好协同配合,实施分类指导,严格按照法定的采购程序和时间节点,认真细致地抓好每一个具体阶段、具体环节的落实。

 

三、抓住重点环节。突出关键环节,明确操作规程,强化职责落实,切实管住难点、控住重点,确保采购活动严谨规范。一是严格市场资源调查。对首次承担采购项目、技术要求高、采购金额大以及军队特需的物资,组成3人(含)以上的考察组,重点围绕企业实力、货源分布、供求状况、质量信誉、产品价格等情况进行市场调查或实地考察,并出具考察报告,为组织采购活动提供可靠依据。二是严格采购文件编报。采购机构应当根据采购任务和物资技术参数要求,按照统一的格式文本和规定的构成要素,编制采购文件,视情组织专家审核把关后,报有关部门审查。三是严格供应商和评审专家选取。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和询价方式采购的,采购机构应当在纪检人员全程监督下,从军队物资供应商库内随机抽取供应商;对评审专家的选取,必须按照随抽随用原则,在纪检人员全程监督下,最多提前两天从军队物资采购评审专家库或省级以上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四是严格采购评审。评审过程中,采购机构应当加强评审现场管理,严格保密措施;任何人不得私下与外界联络,评审全程录音录像,纪检人员全程监督。

 

四、注重监督检查。新的采购体制打破了建制等级,供需双方缺乏行政约束,如果不加强这监督制约,可能会出现“各吹各的号”问题,必须建立和完善对采购行为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机制。一是抓好事前监督。要对采购业务的内部流程进行认真设计和规范,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有效机制,监督人员应参与采购文件制作过程,监督采购文件是否合理,是否按标准文本细化量化,防止技术参数、评审标准、资质条件设计带有排他性或倾向性。二是严格现场监督。严格供应商抽取,按生产专业、资质等级、生产能力等要素自动抽取,防止人为干预和暗箱操作;严格按技术评审和商务评审要求随机抽取专家,防止 “私下沟通”;严格现场评审,按规范程序严密组织,严肃评审纪律。三是严格事后监督。适时组成纪检、审计和采购管理等部门参加的执法检查组,对采购法规执行情况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加强对相关集中采购项目任务完成情况的事后监督检查。建立违法违规问题限时追究责任制度,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发现问题将板子打到具体人身上,决不容有法外之地、法外之事和法外之人。

 

五、提高人员素质。采购工作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都很强的工作,对采购人员的素质要求比较高。一是抓好采购人员选配。通过院校分配、抽调充实、送训后再使用等途径,不断调整充实采购专业队伍力量;要借助院校、科研单位、领导机关和培训机构的力量,采取以会代训、工作研究、短期集训等方法,有针对性地组织分类培训。二是要逐步推行资质认证制度。抓紧推进采购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采购机构从事采购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和认证考核,获得相应资质等级证书,实行持证上岗,逐步实现采购队伍专业化。三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度。采购机构对涉及采购计划接收、市场调查、采购文件及合同草案审查、采购任务执行、评审合同签订、货物验收等每一步骤、每一环节的业务工作,都要明确相关责任人员;对受理工作、处置情况,都要随时做好记录;对其间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都要建立专门档案,留下历史记录,以备事后查证。对开展市场调查不充分、申请变更采购方式不合理等拖拉采购任务执行,以及擅自调整采购计划、改变技术参数、取消采购任务、干预采购活动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六、更新采购手段。为促使采购工作规范化、透明化,要推进以电子商务为核心的一体化物资采办平台建设,提高采购综合效能。一是抓好采购业务网上运行。加快军队采购信息化建设,构建机关事业部门、财务部门、采购管理部门与采购机构之间互联互通的网上管理体系,完善从需求源头到采购末端的业务操作平台,实现需求编报、计划汇总、任务下达,以及采购机构受领任务、发布信息、抽取供应商和评审专家等主要采购业务网上运行。二是推行采购业务网上评审。军委后勤保障部新推行的采购项目网上评审,就是严格按照《军队采购评审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规则进行设计,包括开标、评标、定标等功能,基本实现评审流程规范化、评审标准定量化和评审计算精确化,有效避免了人工失误、人为干扰和违规操作。三是健全完善电子监控体系。加采购文件、评审资料、采购合同等重要文档凭证,实行数字化管理和电子记录,实现采购活动全程可监控可追溯。加快采购场所监控体系建设,在招标大厅、商务洽谈室、专家评审室等重点敏感场所,安装语音视频监控、电子门禁、通讯屏蔽、语音变声等设施设备,强化采购现场和实施过程的有效监管。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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