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围绕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目标要求,聚焦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有力推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
充分发挥公平竞争审查重要作用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清理政府采购领域违反公平竞争事项,近期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台了《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招标文件实施公平竞争审查的通知》,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对招标文件11个具体事项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从源头上防止排除和限制市场竞争,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强化政策导向,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切实抓好交易项目进场关,保证进场交易项目公开、透明、规范。在交易平台设置公平竞争审查公示功能,将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情况进行公示,增强市政府采购活动公平性、规范性。
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取得实效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落实投标保证金改革工作,推广保证金电子化,降低保证金上限,实施保函替代制度等,不断降低投标企业的交易成本,推动市场开放度。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等,提高对中小微企业在招投标、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强全流程的电子化交易系统建设,取消投标报名环节,实现在线递交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和错位评标,运用数字化手段,提升交易流程的标准化水平,提升智慧监管水平,给投标企业提供更多便捷。
夯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基础
持续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严格按照“谁起草、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将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全部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没有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没有形成书面审查结论的政策措施不得出台。不断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约束,进一步完善第三方机构审查和评估机制。
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落地
点面结合,提升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深度广度力度。在加强对制度审查的同时,不断强化对具体项目的审查工作;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不断加强专项检查监督工作;在加强部门监管工作的同时,通过提升和规范采购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社会和利益相关人等的监督。
下一步,泰安市将不断充实完善细化审核机制,进一步提升审查标准,以制度促规范,以规范促发展,不断营造公平公正、运行高效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助推泰安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来源: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