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水利局、发展改革委、招投标综合管理部门,各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发展改革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适应新形势下招标投标监管要求,规范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行为,持续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严格执行《浙江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省水利厅和省发展改革委对《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2 年)》《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2022 年)》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经审定,现予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文本(2023年)》下载网站、投标人业绩、人员、信用评价等级公示网站访问方式:浙江省水利厅官网(https://slt.zj.gov.cn)—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https://jsgl.slt.zj.gov.cn/jssc/)。
二、业绩、人员、信用评价等级证明材料由投标人登录“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透明工程)” https://jsgl.slt.zj.gov.cn下载。
三、《示范文本(2023年)》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2年)》《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2022年)》同时停止使用。
四、《示范文本(2023年)》由浙江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和管理。执行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省水利厅反馈。
联系人:周振华,0571-87826608;田甜,0571-86076933。
附件1: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3年).pdf
附件2: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2023年).pdf
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