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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水平,根据《关于修订印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的通知》(发改法规﹝2023﹞1551号)要求,我委组织开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渝发改标﹝2017﹞470号)修订工作,经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起草形成了《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有关意见建议请阐述修改理由和依据,并于2024年8月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1.电子邮箱:cqggzy@163.com2.传 真 号:023-675757523.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6号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管协调处(401121)      附件:《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2日附件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 序号项目类别项目内容规模标准及范围行政监督管理部门一、招标类1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一)使用预算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该资金占投资额10%以上的项目;(二)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并且该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包括:(一)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
发布时间: 2024 - 07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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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发改投资〔2024〕521号 省直有关单位、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各代建单位:现将《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标准招标文件(2024年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原《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标准招标文件(2020年版)》同步废止。 附件: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标准招标文件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6月25日
发布时间: 2024 - 07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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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发改外资〔2024〕329号各市、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委有关部门,省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持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巩固外资在甘发展信心,提升贸易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办发〔2024〕9号)精神,制定《甘肃省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工作措施》。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各地区各部门要主动作为、狠抓落实,切实增强外商投资企业获得感,要在营造环境、改善服务方面下更大功夫,把外商投资企业关心的实际问题作为突破口,用创新性思维解决困难问题。各部门要抓紧细化实化各项任务,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推动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要加强指导和协调,跟踪评估各项政策实施效果。各地区原则上不制定配套文件。重大事项及时向省政府请示报告。附件:甘肃省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工作措施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省商务厅2024年6月6日附件甘肃省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工作措施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办发〔2024〕9号)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
发布时间: 2024 - 07 -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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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建建管联〔2024〕249号关于印发《关于坚持对标一流 持续优化上海市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的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关于坚持对标一流 持续优化上海市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的行动方案》已经市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4年6月5日相关附件关于坚持对标一流 持续优化上海市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的行动方案.doc
发布时间: 2024 - 06 -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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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交法规函〔2024〕6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交通运输局,航空港区交通运输和枢纽经济发展局,周口市港航管理局,厅直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  为持续深化我省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按照交通运输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信用河南”建设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厅制定了《2024年河南省交通运输领域信用建设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6月4日  2024年河南省交通运输领域信用建设工作要点 做好2024年河南省交通运输领域信用建设工作的总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交通运输部关于交通运输领域信用建设和省委省政府“信用河南”建设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2024年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加强信用监管、创新信用应用,推进信用与业务深度融合,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优化行业营商环境,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为加快建设交通强省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一、加强顶层设计,健全制度规范1.加强制度建设。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信用体系建设最新政策精神,依据交通运输部有关文件要求,规范我省交通运输...
发布时间: 2024 - 06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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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合肥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评定及推广管理暂行办法》(合经信市场〔2024〕57号)要求,鼓励各类创新主体以市场需求为牵引,以产业化为目的,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以下简称“三首”产品)揭榜攻关,现就征集“三首”产品研制需求清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单位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2.研制单位:正在研制或有研制计划的单位,有潜在应用客户,研制成功后可以实现市场化。3.需求单位:在开展生产、开发等工作过程中有使用“三首”产品需求,但单位自身不具备相应研制能力,希望开展技术合作、技术转让的单位。二、申报范围符合国家产业发展重点和产业政策,围绕制造业智能化高端化绿色化发展短板和重点产业链关键环节,以应用需求为牵引,经过创新,其研发技术、主要功能、规格参数或自主可控性能够实现重大突破,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可达到国内技术领先及以上水平。(一)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主要包括成型加工装备、电子专用装备、关键零部件、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装备、检测装备、轻工装备、工程及矿用装备、轨道交通装备、机器人、医疗专用设备、输变电装备、物流仓储设备、航空航天装备、农机装备等。(二)首批次新材料:主要包括先进钢铁材料、先进有色金属材料、先进化工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
发布时间: 2024 - 06 -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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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直机关各单位:为进一步做好中直机关2024年度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中直机关政府采购工作实际,我们制定了《中共中央直属机关2024年度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实施方案》,现公开发布,请认真抓好落实。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附件:中共中央直属机关2024年度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实施方案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2024年5月14日附件中共中央直属机关2024年度政府集中采购为全面把握政府采购工作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政策,进一步推动中直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政策法规要求,结合中直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准确把握政策变化,全面落实政策要求2023年,财政部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计算机、服务器等7个品目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29号—财库〔2023〕35号)等政策,各采购单位要及时了解掌握最新政策要求,切实履行采购人主体责任,确保各项采购工作符合规定要求。按照相关政策和2020年版集采目录,中直机关层面的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主要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继续执行2020年版集采目录。2024年仍执行《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以下简称集采目录),各单位应继续按照集采目录要求,结合采购工...
发布时间: 2024 - 05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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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公布了2023年度全区1636家参评企业的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其中,1507家企业获评绿牌企业、98家企业被评为蓝牌企业、23家企业被评为黄牌企业、8家企业被评为红牌企业。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周期为1年。企业环境信用评价采取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年度记分制。凡当年无记分记录的企业挂绿牌,当年累计记分3分以下的企业挂蓝牌,累计记分3分至11分的企业挂黄牌,累计记分12分以上的企业挂红牌。据介绍,绿牌企业可享受新建项目需要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时优先调剂使用储备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推荐纳入政府采购合作伙伴名单、金融机构予以积极支持等9项激励政策。蓝牌企业会受到加大执法监察频次、金融机构严格贷款条件、从严审查其行政许可申请事项等9项约束性政策。被评为黄牌的企业,会受到暂停各类生态环境专项资金补助资格,加大监督性监测、执法监察频次,建议财政等有关部门在确定和调整政府采购名录时取消其产品或者服务等10项惩戒性措施。被评为红牌的企业,除了受到同黄牌企业一样的惩戒措施,还会受到暂缓受理和审批该企业除污染治理设施和生态保护项目以外的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请及其他行政许可等2项惩戒。“评价中,凡是出现报告书类的建设项目被停止建设的、责令停产整治的、吊销许可证或者其他具有许可性质的证件、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的环境...
发布时间: 2024 - 05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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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政办发〔2024〕10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2024年北京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4月17日  2024年北京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北京服务”的意见》,持续建设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将“北京服务”打造成新时代北京城市形象“金名片”,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优化区域产业发展环境,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  1.强化科技创新标准支撑。聚焦前沿领域,鼓励支持中关村企业、相关产业技术联盟出台一批技术标准,打造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中关村标准”品牌。及时将适用先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标准作为各类科技项目立项、验收和评奖的重要依据,加快新技术产业化。  2.强化科技企业孵化和服务。引导各类孵化器分层分类发展和梯次培育,体系化布局高能级孵化器,推进引领类标杆孵化器建设运营,加快形成与科技创新体系、产业发展体系密切结合的创业孵化体系。  3.支持建设若干共性技术平台。强化集成电路、智能(网联)汽车等领域共性技术研发服务。支持智能制造、医药健康等领域概念验证平台建设,搭建快速打样试制和批量生产制造服务平台,提供科技成...
发布时间: 2024 - 05 -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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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做好《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支付条例》)修订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在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广泛征求中央有关单位、地方人民政府、专家、企业和行业协会等各方面意见基础上,形成《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修订草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5月1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bzkx2024@163.com。附件:1.《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docx   2.关于《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docx工业和信息化部2024年4月18日
发布时间: 2024 - 04 -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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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结合云南省水利工程建设实际,省水利厅起草了《云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4月3日至5月3日,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于2024年5月4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至省水利厅建管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徐加强 0871-63602522电子邮件:512276576@qq.com通信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华山南路78号云南省水利厅建管处邮政编码:650021 附件:1.云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云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云南省水利厅2024年4月2日 相关附件:1.云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关于云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发布时间: 2024 - 04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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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发〔2024〕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      2024年3月28日     (本文有删减)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实施方案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是政府部门指导建立的通过跨部门跨领域归集信用信息、为金融机构开展企业融资活动提供信用信息服务的综合性平台,在破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难题、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更好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完善以信用信息为基础的普惠融资服务体系,有效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健全数据基础制度,加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统筹力度,健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深入推进“信易贷”工作,深化信用大数据应用,保障信息安全和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推动金融机构转变经营理念、优化金融服务、防控金融风险,为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提供高质量金融服务。二、加大平台建设统筹力度(一)明确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渠道。强化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以下简称信用信息平台)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总枢纽”功能,加强国家...
发布时间: 2024 - 04 -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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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函〔2024〕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4年3月12日(此件公开发布)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领域是我国能源消耗和碳排放的主要领域之一。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节约优先、问题导向、系统观念,以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为引领,持续提高建筑领域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碳排放水平,加快提升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发展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到2025年,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面积比2023年增长0.2亿平方米以上,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比2023年增长2亿平方米以上,建筑用能中电力消费占比超过55%,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取得积极进展。到2027年,超低...
发布时间: 2024 - 03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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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各单位,各市、县(区)财政局,赣江新区财政金融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各政府采购供应商: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各政府采购主体行为,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现将开展政府采购“四方信用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用评价方式  信用评价采用互评方式进行,实行“一项目一评价”,由参与政府采购的各方主体根据信用评价指标和标准进行互评。被评价对象满分300分,每类评价主体评价时最高分为100分。  二、信用评价对象  信用评价对象包括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三、信用评价内容及评价时间  (一)对采购人信用评价。主要包括采购项目业务能力、评审过程、合同签订、合同履约等相关内容。参与评价主体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采购代理机构评价节点设置在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专家评价节点设置在评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未中标(成交)供应商评价节点设置评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中标(成交)供应商评价节点设置在履约验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对采购代理机构信用评价。主要包括项目采购文件编写质量、评审过程、职业素质、整体评价等相关内容。参与评价主体为采购人、评审专家、供应商。采购人评价节点设置在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专家、供应商评价节点设置在评审结束后...
发布时间: 2024 - 03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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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财政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各市、县(市、区)财政局,本厅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提质增效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厅发〔2023〕25号)有关精神,健全广西财政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行实施柔性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结合广西财政部门行政裁量权相关制度,我厅编制了《广西财政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附件:广西财政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2024年1月3日附件                                                    广西财政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 一、下列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轻微不罚)序号违法事项法定依据不予处罚适用条件监管措施实施层级1以不正当手段申请或获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第六十三条 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注册会计师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规定的,由省级以上财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违法情节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可以采取责令限...
发布时间: 2024 - 02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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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政厅文件  鲁财采〔2024〕8号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对部分两年内未开展业务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通报 各相关代理机构:为规范管理、规避风险,优化代理服务市场环境,引导支持代理机构高质量发展,近日,省财政厅对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库进行了集中清理,发现部分代理机构两年内(自2021年6月至2023年6月)未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鲁财采〔2022〕15号)第十一条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对长期“休眠”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共计3349家,具体名单见附件)予以通报,并收回其山东省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操作权限。 附件:两年内未开展业务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      山东省财政厅      2024年2月6日  信息公开选项: 主动公开山东省财政厅办公室                         ...
发布时间: 2024 - 02 -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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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联原〔2023〕27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国有资产、市场监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原材料工业数字化转型工作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2024年1月16日
发布时间: 2024 - 02 -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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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四批)的决定》已于2023年12月29日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蓝佛安   2024年1月20日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四批)的决定  为了适应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需要,根据《财政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规则》,我部对截至2022年12月底发布的现行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确定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共718件,其中,废止的财政规章14件,废止的财政规范性文件447件,失效的财政规范性文件257件。现将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目录予以公布。附件下载: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四批).doc
发布时间: 2024 - 01 -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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