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20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函〔2021〕10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规范招标投标各交易主体行为,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保证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结合贵州省实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省交易中心等部门共同草拟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建议。欢迎社会各界积极提出意见建议,您可在2023年5月17日前通过以下渠道反馈:1.通过邮箱反馈。邮箱:1205349665@qq.com。2.通过信函反馈。邮寄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65号(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调联络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周理菊,0851-85971831。 附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zip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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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围绕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目标要求,聚焦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有力推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 充分发挥公平竞争审查重要作用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清理政府采购领域违反公平竞争事项,近期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台了《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招标文件实施公平竞争审查的通知》,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对招标文件11个具体事项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从源头上防止排除和限制市场竞争,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强化政策导向,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切实抓好交易项目进场关,保证进场交易项目公开、透明、规范。在交易平台设置公平竞争审查公示功能,将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情况进行公示,增强市政府采购活动公平性、规范性。 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取得实效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落实投标保证金改革工作,推广保证金电子化,降低保证金上限,实施保函替代制度等,不断降低投标企业的交易成本,推动市场开放度。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等,提高对中小微企业在招投标、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强全流程的电子化交易系统建设,取消投标报名环节,实现在线递交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和错位评标,运用数字化手段,提升交易流程的标准化水平,提升智慧监管水平,给投标企业提供更多便捷。 夯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基础 持续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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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发改法规〔2023〕2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实施意见》(川办规〔2022〕8号),系统推动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改革,着力降低招标投标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交易成本,保障各方主体合法权益,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助力稳住经济增长大局,现就进一步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通知如下:一、开展清退历史沉淀保证金专项行动(一)清退历史沉淀投标保证金。1. 清退主体。按照“谁收取、谁清理、谁退还”的原则,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积极开展历史沉淀投标保证金的清查、清理和退还工作,委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代收的,向各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申请,及时将沉淀、应退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基本账户。各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应主动督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发起投标保证金退还流程,指导第三方投标保证金保管机构清退投标保证金。因投诉举报、案件调查等原因需要暂扣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调查结束后,根据调查结论及时退还应当退还的投标保证金。2. 清退范围。以2023年4月15日为节点,在此之前投标有效期已截止、应退未退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现金投标保证金。3. 深入梳理。各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要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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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建设〔2023〕130号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监管,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水利部决定开展2023年度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甲级质量检测单位(以下分别简称监理单位和甲级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工作安排 本年度抽查工作分两批进行,具体抽查工作计划详见附件1。 二、抽查对象 抽查对象为水利部颁发资质等级证书的监理单位和甲级质量检测单位。本年度将从监理单位和甲级质量检测单位名录库中,随机抽取22家监理单位和14家甲级质量检测单位。 三、抽查内容 抽查内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水利部及有关部门规章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甲级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设方案的通知》(办建设函〔2019〕605号)确定。本年度抽查事项清单详见附件2、3。 四、抽查组织 抽查工作由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司和政策法规司牵头,部机关有关司局、流域管理机构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配合,水利部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具体实施。 五、抽查结果应用 抽查结果将在水利部门户网站和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开,并以“一企一单”方式将抽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要求通知相关单位,对存在违法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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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新泰市坚持“诚信、廉洁、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目标,聚焦破解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的失信违约、暗箱操作等问题,探索建立“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监管”模式,全力做好“信用承诺、联合惩戒、信用评价”三篇文章,推动交易活动实现全过程信用监管,倒逼市场主体“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交易平台服务效能不断提升。 一、突出全主体承诺,以信用约束交易对象。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为公共资源交易事中、事后监管提供强力信用支撑。一是健全承诺机制。推行联合会商模式,由市行政审批局牵头,会同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同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承诺工作,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的通知》,明确信用承诺对象和步骤,并分交易类别编制标准化信用承诺书示范文本6个,统一信用承诺内容。二是确定承诺主体。信用承诺包括招标人及其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专家等所有交易主体,在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前,都以规范格式作出信用承诺,承诺如实提供招投标材料、依法依规参加交易活动、客观公正履行评审职责等,如发生违反承诺的失信行为自愿接受信用惩戒。2022年以来,各类市场主体和评标专家共签署承诺书3600多人次。三是推动守信践诺。信用承诺纳入市场主体及评标专家的信用记录,并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大大提高了承诺对象自我约束、诚信交易、诚信履职的信用意识。通过推行信用承诺,彻底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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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集中清理历史沉淀保证金的结果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省招标投标营商环境,降低投标人(竞买人)的资金占用成本,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发改法规【2023】27号)要求,组织开展了集中清理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专项工作。本次清理涉及原有平台保证金以及现有平台保证金两部分。现将清理结果公告如下:一、原平台保证金清退情况(一)保证金清退情况2022年8月原平台移交保证金752.53万元,其中:有明细的共计120笔,金额623.13万元;无法确认金额129.40万元。截至2023年3月末已清退274.21万元,完成清退比例36.44%。具体结果如下: 原平台保证金清退情况统计表移交有保证金明细部分无法确认部分(万元)合计金额(万元)笔数金额(万元)120623.13129.4752.53已清退30224.449.81274.21剩余部分90398.7379.59478.32(二)存在的问题原平台保证金大多属于原海誉平台业务(目前该平台已停用),包含2017-2021年业务,沉淀时间较久,存在项目信息、企业信息不全,没有联系方式等情况,核实较困难;特别是无法确认的部分甚至没有保证金明细,更是无法核实,只能被动等待投标单位来电查询。目前因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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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近日发布《浙江省政府采购禁止行为清单指引(一)》(以下简称《清单指引》),为政府采购参与人员列出7类63项禁止行为,涵盖信息公开、采购需求、采购组织等采购全过程。 在列出的禁止行为中,信息公开类禁止行为13项,包括未按规定公开采购意向,未按规定公开采购预算,未按规定公开评审过程等。《清单指引》提出,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结果公告的同时,应公开评审专家抽取规则、开标情况、资格审查情况、符合性审查情况、专家评分情况、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等。 采购管理类禁止行为11项,包括委托不具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条件的机构组织采购,干预采购人选择代理机构,未按规定对采购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未执行采购人代表委派制度等。《清单指引》明确,采购人代表参与采购活动评审,既是采购人的权利也是职责。采购人应当委派熟悉情况的工作人员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审。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评审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授权函应当明确采购人代表的权责。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不得领取评审费。采购人代表可以是外单位工作人员,但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不能参与评审。 采购需求类禁止行为11项,包括未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编制采购需求,未按规定开展采购需求调查,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未按规定降低政府采购制度交易成本等。《清单指引》要求,对境内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科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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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积极推广数字人民币在全省各业务领域服务网点应用,3月31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服务窗口成功落地“数字人民币+公共资源交易”收款业务,CA数字证书业务办理均可使用数字人民币进行支付,初步实现数字人民币收款业务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场景应用。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后,省政务办认真落实工作要求,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积极推进数字人民币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广泛应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工作部署迅速行动,以第三方CA数字证书办理为突破口,联合国信CA、CFCA、江苏银行南京分行等单位开通数字人民币收款服务,同时在办理窗口摆放数字人民币宣传立牌,在业务办理过程中积极向用户宣传推广使用数字人民币。目前,国信数字科技公司和CFCA旗下南京、苏州、南通、盐城、徐州、淮安等6个城市的30余个服务网点已全部启用数字人民币收款功能,各地中心在业务办理窗口摆放收款二维码立牌,完成业务办理系统升级,支持用户使用数字人民币进行支付,成为银企合作加强数字人民币场景应用的有力实践。 下一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抢抓数字人民币试点契机,在矿业权收费、专家评审费发放等方面开通应用通道,推动更多场景融入数字人民币生态,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增添新动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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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市《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提前发布的制度(试行)》中关于相关项目招标计划应当在第一个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挂网30日前发布的工作要求,市政务服务办靠前一步主动作为,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开辟“招标计划”专栏的基础上,部署相关部门具体开展核验发布工作,确保招标人严格按照要求发布招标计划。截至2023年3月底,已先后为天津城市道路管网配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基本建设中心等近300家企业提供服务,受理并发布500余项招标计划。此举进一步促进了招标人更加科学合理规划招标进度,同时为市场主体预留出充足的投标准备时间,有助于推动交易程序更透明、交易组织更高效、交易竞争更充分、交易结果更公平。 来源: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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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国采中心)近日推出新一代远程评标服务模式——移动评标室,此举可实现“项目在哪里,评标室就移动到哪里”,为采购人送评审服务上门。 据了解,国采中心经充分调研论证和严格技术测试,通过配置评审终端及相关网络设备、音视频设备,组建标准规范、安全便捷、即插即用的移动评标室。与传统远程评标的分布式评审模式不同,移动评标室是一个远程独立的、标准化全席位的评标室,功能定位明确,应用前景广阔。移动评标室从根本上解决了国采中心本地评标室难以承担的特殊项目评审难题,如涉及大批量样品、复杂样品的项目,过夜评审项目等。这是国采中心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更好地服务采购人,推动高质量发展,按照勤俭办一切事业要求实施的系列改革创新举措之一。 在移动评标室建设过程中,国采中心牢固树立节约节俭理念和规矩规范意识,注重设备统筹使用,提高设备利用率;严格设备配置标准,严把性能资金关口,加强使用管理。移动评标室的应用,节省了样品保管场所与评标室分离导致的人员转场、样品转运和退还等环节的费用,有效降低了投标成本和评审成本。 据国采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国采中心将以此为契机,认真贯彻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要求,大力推进数字采购,坚持数据赋能,提升数字化履职能力,在做大做强传统远程评标、完善推广移动评标室应用和加强抽取异地专家远程评审等方面持续发力,用“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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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骨科创伤类和吻合器类集采结果落地执行后,医用耗材类联盟集采又传来好消息。 3月底,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的省际联盟(区、兵团)口腔正畸托槽集中带量采购结果正式落地执行,本次省际联盟集采由陕西省牵头,16省(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群众齐享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政策红利。 本次省际联盟集采历时近半年,经过调研、拟发采购文件、联盟省份征求意见、企业产品报价、专家评审、现场竞(议)价等紧张激烈环节,49家企业的739个产品进入现场竞(议)价环节,最终32家企业的595个产品中选,中选产品平均降幅43.15%,最高降幅88%,陕西、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安徽、河南、广西、海南、贵州、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6省(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参加,预计节约采购资金1.9亿元,陕西预计节约采购资金2137万元。 我省和众联盟省份充分发挥医保基金战略性购买作用,坚持需求导向,按照“政府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结果共享”的思路,以集中带量采购为突破口,进一步治理医用耗材价格,努力减轻病患负担。此次集中带量采购涉及的产品包括普通金属托槽、普通陶瓷托槽、自锁金属托槽、自锁陶瓷托槽、无托槽矫治器、方丝弓托槽、颊面管等七类口腔正畸托槽耗材产品,涵盖了国内市场大部分主流品牌,为破解因服务需求巨大,资源匹配不足、市场不透明,使得牙科服务价格费用长期居高不下的难题注入了强势力量。 这次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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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联合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发改法规〔2023〕27号)。为深入贯彻落实《通知》要求,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坚持优化营商环境“施肥到根”服务企业发展,充分发挥“互联网+电子交易”优势,进一步深化招投标交易担保制度,降低交易成本,有力推动企业参与招投标“轻装上阵”“加油快跑”。 一是完善服务平台,推动电子保函落实。为推动电子保函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落实落细,强化措施,积极推动各类金融机构及担保机构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深度融合,对电子保函保单服务平台进行了全面升级。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与8家保险机构、3家担保公司开展电子保函业务合作,投标企业足不出户即可完成保函的申请和使用,切实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电子保函系统采取了严格的数据安全保障措施,业务数据在线加密直传,开标时系统自动解密,保障了数据的可靠性和真实性,规避了投标企业信息提前泄露风险和人为干扰因素。 二是强化纾困解难,降低保函费率。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需,为减轻企业负担,降低电子保函费用,通过公开招标,入围的11家公司提供了从2‰到4.5‰的不同费率,将电子保函费率由原来统一的1%降至最低2‰,在对电子保函项目运维服务市场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对标最低原则,经各保险公司供应商对降低电子保函费率的申请,电子保函费率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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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期一些不法中介向消费者推介房贷转经营贷,宣称可以“转贷降息”,诱导消费者使用中介过桥资金结清房贷,再到银行办理经营贷归还过桥资金的做法,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称,这种将房贷置换为经营贷的操作隐藏着违约违法隐患、高额收费陷阱、影响个人征信、资金链断裂、侵害信息安全等风险。 银保监会消保局发布风险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防范不法中介虚假宣传,提高风险识别能力,认清违规转贷背后隐藏的风险,防范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选择正规金融机构咨询,警惕不法中介的套路陷阱;认真审核合同内容,按约定使用贷款;注意个人信息保护,避免造成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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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进一步规范证券活动网上信息内容,中央网信办秘书局、证监会办公厅近日印发《非法证券活动网上信息内容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建立健全常态长效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压缩股市“黑嘴”、非法荐股活动网络生存空间,切实维护清朗网络空间和社会和谐稳定。 《方案》提出,通过各地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2023年3月底前,现有网上涉股市“黑嘴”、非法荐股的信息、账号和网站平台得到基本处置。2023年6月底前,证券业务必须持牌经营的要求得到落实,网上证券信息内容明显改善,非法证券活动多发频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方案》要求,清理处置涉非法证券活动的信息、账号和网站,压实网站平台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及时清理处置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许可的机构、未登记为证券投资咨询从业人员的个人提供证券投资建议等涉非法荐股的信息和账号。 此外,严格落实证券业务必须持牌经营要求,指导网站平台、移动应用程序商店将核验证券服务资质作为开展证券领域业务合作、应用程序上架的前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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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为促进消费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维护诚信公平高效的市场秩序,促进经营者诚实守信经营,保障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 《意见》指出,要加强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以最严的举措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以最严的手段斩断“黑作坊”生产经营链条。以最严的赔偿责任遏制食品、药品制假售假行为。加强预付式消费中消费者权益保护,依法整治消费领域“霸王条款”,加强快递服务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住房消费者权益保护。 加强生产经营者权益司法保护。依法保护生产经营者的产权和经营自主权。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全面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产权,完善以公平为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充分发挥产权保护对激励商品和服务产出的作用,助力扩大消费供给。依法保护农村各类市场主体权益,依法惩治生产销售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等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或者安全标准的农业生产资料、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保护农村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意见》提出,要保障平台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准确认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货运物流服务提供者等主体的法律责任。助力培育新型消费。依法支持线上线下商品消费融合发展。助推传统线下业态数字化改造和转型升级,助力智慧超市、智慧商店、智慧餐厅等新零售业态发展。依法保护5G网络和千兆光网应用,依法支持自动驾驶、无人配送等技术应用。妥善处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疫情或者疫情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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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银保监会党委书记、主席郭树清主持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深入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结合银行保险监管工作实际,进一步研究具体贯彻落实措施。 会议指出,要加大金融支持扩大内需力度。金融政策要更主动地配合财政政策和社会政策,把支持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加强对餐饮、文旅等受疫情冲击传统服务行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金融纾困帮扶。 在优化消费金融产品服务方面,会议强调,鼓励新能源汽车、绿色家电等大宗商品消费,促进居住消费提升,为新型消费和服务消费提供信贷支持和保险保障。持续改善新市民金融服务,更好满足农村转移人口、新毕业大学生等群体安居乐业需要。丰富金融产品供给,多渠道增加居民安全稳定的财产性收入,改善居民家庭资产负债表,增强消费能力。强化对投资的融资保障。 在推动完善社会领域投融资体制方面,会议要求,探索符合条件的医院、学校、文化、体育、养老、托育等机构借助多种融资工具加快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乡村建设行动,推动补齐社会事业领域短板。发挥政策性银行逆周期调节作用,指导商业性银行保险机构提供配套融资。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加大对民间投资、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促进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改进对外贸易信贷和出口信用保险服务,巩固拓展外贸竞争新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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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创建示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以促进知识产权有效保护和规范管理为目标,每年培育认定一批线上线下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示范带动更多市场主体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工作,提高消费者满意度,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办法》规定,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创建重点开展的工作任务包括指导市场经营管理主体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能力,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满意度。 申请认定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要求市场经营管理主体知识产权保护目标和方针明确,已制定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已建立或明确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熟悉知识产权业务的专兼职工作人员;已建立并有效实施经营管理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信息管理制度、商品日常检查管理制度、诚信管理制度、侵权处理制度、先行赔付制度等;与知识产权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建立协查协作机制,能够及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知识产权管理、执法工作;已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评价和改进制度。 “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称号有效期为自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称号之日起3年。在有效期满60日前,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通知,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组织相关市场申请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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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银保监会财险部向各银保监局、各财险公司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合规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督促财产保险公司加快健全合规管理机制,堵塞合规风险漏洞,补足合规监管短板,提升行业依法合规经营能力。《通知》要求各公司要加强涉众型保险产品评估及合规审查,加强关键信息披露,防止以金融创新为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通知》具体要求涵盖严格履行合规管理主体责任、健全合规治理架构、完善合规制度流程、加强财务会计管理、盯紧重点风险领域、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合规文化建设、加强合规管理的监管等8方面内容。 在健全合规治理架构方面,《通知》明确,各公司要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部管理,建立严格的内控制度。要依法规范大股东行为,督促其依法履行义务、规范使用权力,防止越权干预公司正常经营管理。要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管理有关规定,坚决防止大股东操纵掏空机构和违规利益输送。 《通知》提出,各公司要盯紧重点风险领域,加强承保理赔关键环节管控,不得以任何形式拒保交强险,不得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不得给予或者承诺给予合同外利益,不得拖赔惜赔、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或者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要强化重要岗位关键人员管理,严防利益输送和道德风险,管住人、看住钱,筑牢制度的防火墙。 在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通知》提到,各公司要加强涉众型保险产品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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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大审计重点领域关注力度 控制审计风险 进一步有效识别财务舞弊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加大对11个近年来财务舞弊易发高发领域的关注力度,进一步识别财务舞弊,做好有效应对。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指导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加大审计重点领域关注力度、控制审计风险、进一步有效识别财务舞弊,是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切实履行审计鉴证职责、合理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帮助财务报告使用者作出有效决策判断的重要举措,是保障注册会计师行业长远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回应社会关切、维护市场秩序和公众利益的重要手段。 《通知》提出,会计师事务所要不断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完善审计程序。各会计师事务所要认真对照本通知要求,查找自身在审计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与薄弱环节,及时有效识别、评价和应对其对执业质量的不利影响,相应完善自身审计程序。进驻企业前要多方渠道收集企业财务、经营信息并形成客户风险分析和应对报告,进驻企业后要对存在财务舞弊行为的重点领域采取针对性审计程序,切实防范、揭示会计造假行为。实施整合审计时,要高度关注管理层凌驾内部控制之上的风险。 此外,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还表示,财政部门、注册会计师协会在开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中,要对会计师事务所在上述重点领域是否贯彻风险导向审计理念、相关审计程序是否实施到位、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否足以有效支持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等列入重点关注范围。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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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新闻中心举办记者招待会。会上,谈及受贿行贿一起查工作进展,中央纪委副书记、国家监委副主任肖培表示,要探索实行行贿人名单管理制度。统筹运用纪律、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通过限制企业资质、市场准入等,让行贿人付出应有代价。 “行贿者‘围猎’、受贿者权钱交易,是腐败仍在发生的重要原因。斩断‘围猎’与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条,才能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肖培强调,领导干部受贿,关键在于党性变质、初心变色、权力变味。要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让受贿行贿一起查成为常态。 肖培在会上指出,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一是要明确惩治行贿的重点。具体五类重点包括:多次行贿、巨额行贿、向多人行贿的;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搞行贿的;在国家重要工作、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中搞行贿的;在组织人事、执法司法、帮扶救灾、教育医疗等领域搞行贿的;实施重大商业贿赂的。 二是要严格依法查处。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监察法实施条例规定了对行贿人的惩治方式、处置行贿违法所得手段。 三是探索实行行贿人名单管理制度。统筹运用纪律、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通过限制企业资质、市场准入等,让行贿人付出应有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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