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项目规划纲要》规定,“政府推动、行业自律、第三方评价、社会监督”原则,截至2015年3月31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和相关部门许可符合《信用服务行业经营自律标准》、《信用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社会信用服务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和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依法成立的信用服务机构,现予以公开查询。
2015 年 3 月 31 日
免费查询事项:
1.信用机构合法性查询
2.信用机构经营范围核准查询
3.信用机构执业许可证查询
4.信用机构国家资质查询
5.信用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查询
6.信用执业人员资格证书查询
7.信用管理体系认证咨询机构批准证书查询
8.行业及国家标准授权查询
9.企业信用证书、企业信用报告、企业信用标牌合法性、真实性鉴定
免费查询咨询电话:010-51664305
附:社会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承诺书
一、遵纪守法,依法经营,不侵犯知识产权;
二、独立、公正、公开、公平,不弄虚作假;
三、保证企业信用证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
四、保证企业信用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
五、主动向客户出示合法经营资质不蒙不骗;
六、统一信用评价标准,保证信用产品质量;
七、签定信用认证合同,保障客户合法权益;
八、评价结果对外公示,接受社会诚信监督;
九、不发布虚假广告宣传、不恶意攻击同行;
十、信用机构信用承诺书作为合同附件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