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海南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了解到,2022年以来,海南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针对虚假诉讼案件线索发现难、调查核实难等特点,牢固树立系统研判、系统监督理念,努力破解虚假诉讼检察监督难题,所办虚假诉讼监督案件数大幅提升。 2022年1月至2023年1月,共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90件,办案数同比上升1.9倍。所办案件中,涉及当事人通过虚假劳动仲裁、虚假诉讼套取国家资金和“套路贷”等领域的较多。值得一提的是,万宁市检察院加大对虚假诉讼的监督力度,从刑事判决中深挖杨某卿等人相互勾结诱使被害人签订虚假借条,虚构借款数额并借助诉讼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线索,并以此为切口,2022年共成功办理该类涉虚假诉讼生效裁判监督案33件,所提出的再审检察建议被万宁市法院全部采纳并裁定再审。 在开展虚假诉讼监督中,海南省各级检察院积极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充分运用多样化调查核实手段,扎实推进办案工作。省检察院强化组织领导,实行定期总结、季度通报,坚持将虚假诉讼监督作为全省“检务督导面对面”的一项重要内容,民事、刑事、控申等相关检察部门普遍建立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线索、结果双向移送、调查侦查配合机制,同时建立起全省虚假诉讼监督案件线索统一备案管理制度,对报备案件线索统一管理、逐一研判、跟踪指导。对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组建省、市、县三级院联合办案组,进行挂牌督办。全省各级检察院刑事、民事检察部门协同发力,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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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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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邮政局、中央政法委、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12家单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邮件快件寄递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寄递渠道联合监管责任体系、制度措施和工作机制,统筹加强对寄递渠道的安全管理。 记者了解到,2021年10月,针对寄递行业迅猛发展随之而来的不法分子利用寄递渠道实施贩运毒品等违禁品犯罪高发问题,最高检向国家邮政局制发“七号检察建议”,同时抄送交通运输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12个有关部门,推动强化寄递安全监管,堵塞管理漏洞。为推进“七号检察建议”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会同国家邮政局等部门联合制定《指导意见》。 据悉,《指导意见》共13条,以提升寄递安全治理现代化水平为主线,以增强寄递安全风险防控能力为关键,以净化寄递安全环境为重点,以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为抓手,注重源头防范,深化部门协作,强化安全监管,大力提升寄递安全整体水平。《指导意见》强调,要以坚持依法治理为基本原则,加强寄递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寄递安全监管工作,实现寄递渠道安全管理的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依法打击涉寄递渠道违法犯罪行为。 《指导意见》要求,严厉打击利用寄递渠道实施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寄递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完善与检察公益诉讼的协作机制,强化寄递安全违法线索通报、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与协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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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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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开展打击恶意抢注商标专项行动,维护知识产权市场秩序,成果显著。 记者从刚刚闭幕的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上获悉,在2022年里,全国知识产权局继续保持打击恶意抢注商标行为的高压态势,全年快速驳回“冰墩墩”“拉伊卜”等恶意抢注商标3192件,对涉嫌恶意囤积的3522件商标进行转让限制,依职权宣告无效商标2629件,向地方转办涉嫌商标恶意注册申请和重大不良影响案件线索110条,持续释放从严信号,行业环境不断向好。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在会上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也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鲜明底色”。要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把质量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事业发展的生命线、主旋律、硬任务,追求理性的繁荣,培育更多高价值核心专利、知名商标品牌和优质地理标志产品,加快实现“两个转变”,以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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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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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人社部召开深入推进根治欠薪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春节和“两会”前后根治欠薪重点任务。 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欠薪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只争朝夕的紧迫感,扎实推进欠薪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工资。 会议要求,要多措并举推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大欠薪隐患排查和风险防范,督促尽快支付农民工工资,协调妥善解决困难行业企业的欠薪问题。要加强对生活困难农民工的兜底保障,用好相关储备资金和政策,多渠道开展救助和帮扶,帮助农民工稳定就业。要加强行政司法协同,用好失信联合惩戒手段,严厉惩治恶意欠薪违法行为,强化警示和震慑作用。要加强督导检查,压实各方责任,强化一盘棋观念,形成根治欠薪工作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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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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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日前联合召开主要银行信贷工作座谈会,研究部署落实金融支持稳增长有关工作。明确保持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大金融对国内需求和供给体系的支持,做好对基建投资、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制造业、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的金融服务,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 根据会议要求,各主要银行要合理把握信贷投放节奏,适度靠前发力,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精准有力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薄弱环节。要及时跟进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配套融资,延续发挥好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和财政贴息政策合力,力争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要继续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等优惠政策,全力支持重点医疗物资生产保供企业的合理资金需求。 会议明确,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推动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要有效防范化解优质头部房企风险,实施改善优质房企资产负债表计划,聚焦专注主业、合规经营、资质良好、具有一定系统重要性的优质房企,开展“资产激活”“负债接续”“权益补充”“预期提升”四项行动,综合施策改善优质房企经营性和融资性现金流,引导优质房企资产负债表回归安全区间。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两部门要求运用好保交楼专项借款、保交楼贷款支持计划等政策工具,积极提供配套融资支持,维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要落实好16条金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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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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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5件检察机关依法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典型案例。各地检察机关以办案参与治理,正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充分运用认罪认罚从宽、企业合规等制度,既有力打击恶意欠薪违法犯罪行为,又注重纾困解难,强化司法救助,有效服务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近年来,在各地积极推动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整治下,检察机关持续推动惩治恶意欠薪犯罪力度不断加强,劳动者维权意识明显提升,农民工欠薪问题高发多发态势得到进一步遏制。 此次共发布5件典型案例,其中,案例一强调,对于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经刑事立案追缴仍不履行支付义务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从重打击、从严惩处。案例二明确,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检察机关发现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时没有追究相关涉案单位刑事责任的,可以依法追加起诉。案例三明确,检察机关要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羁押必要性审查等职能,最大限度降低刑事司法活动对涉案企业的影响。案例四表明,检察机关不因“案小”而简单办理,积极能动履职帮助农民工追回血汗钱,把每一个关系百姓利益的“小案”当成“天大的案件”办好。案例五进一步明确,检察机关要注重统筹兼顾,刑民协同,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作用,助力农民工依法讨薪。 最高检第一检察厅负责人表示,党的二十大报告重申“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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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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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提升乡村振兴金融支持力度、推进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切实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打造地方征信平台参与地方诚信建设……2022年,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助力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推动信用体系建设支持乡村振兴 加强天津市农村信用体系制度建设。为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人民银行天津分行联合天津市农委向人民银行滨海新区中支、各区县农委、金融机构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加强天津市涉农信用信息共享,完善涉农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建立科学评价体系,引导金融机构为信用评价良好的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优质金融服务;与天津市农委、天津银保监局联动,向金融机构印发《关于建设天津市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的通知》,归集农村经济集体组织、规模畜禽养殖场、水产养殖场信用信息,建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库,打造天津市农业经营主体线上融资对接平台,提高获贷成功率。 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按照《关于加强天津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农村地区信用信息信贷联动的通知》要求,持续扩大天津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信息收录范围。2022年,天津市中小微企业及农村信用信息系统共收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近77万条信用信息。2022年前三季度,金融机构通过查询系统为2255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融资19.78亿元,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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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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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全省市场监管系统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推进部门内部联合抽查和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抽查,提升市场监管效能。 根据方案,2023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深入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抽查,全年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开展随机抽查次数占总抽查次数的比例不低于80%,提高抽查检查结果发现问题率;全系统年度抽查企业占比不低于3%(全部由各市、雄安新区完成),抽查结果按时公示率100%,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后续处置率100%,提升随机抽查效能。 按照“应纳尽纳”原则,动态调整全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将调整后的抽查事项及工作指引及时录入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在省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基础上,动态调整本级抽查事项清单。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监管实际,及时在监管平台中认领本地区监管对象,按照行业类别、重点领域等对检查对象名录库进行分类标注,实现精准抽取检查对象。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执法队伍实际、内部职能划分、执法人员专长等因素,通过设置各类执法专长和专业领域等,加强对专业执法人员的分类管理。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以制定年度随机抽查计划为抓手,坚持“能联尽联、应联必联”原则,结合当地监管的行业领域特点和被检查对象所涉及抽查事项的交集度,组织开展系统内部联合抽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对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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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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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了解到,安徽省深入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推动金融总量稳定增长、信贷结构持续优化、融资成本稳中有降。2022年末,安徽省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达6.7万亿元,同比增长15.3%,增速位列全国第一,金融为实体经济提供更有力、更高质量支持。 数据显示,2022年12月末,安徽省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67048.4亿元,同比增长15.3%,较上年同期提升2.43个百分点,增速列全国第1位;较年初增加8897.4亿元,同比多增2269.7亿元,增量列全国第7位。2022年12月末,安徽省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74492.7亿元,同比增长12.4%,较上年同期提升1.8个百分点,增速列长三角第2位;较年初增加8220.8亿元,同比多增1846.7亿元。 2022年,安徽省货币政策工具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较好发挥。2022年末,安徽省各类再贷款再贴现余额1093.4亿元,累计发生额1631.9亿元,政策直接惠及15万户市场主体。同时,充分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的精准导向作用,不断强化对安徽省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2022年末,全省制造业贷款、普惠小微贷款、涉农贷款余额分别增长28.4%、24.5%、19.4%,分别高于各项贷款增速13.1个、9.2个、4.1个百分点;指导政策性、开发性银行为全省214个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项目提供331.6亿元项目资本金支持,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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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改革试点取得成效。记者近日从省工信厅获悉,至2022年末,合作银行改革试点重点推荐信贷产品贷款余额713.7亿元,累计开展银企对接活动1292场、服务企业33.1万家次,帮助中小企业缓解资金难。 湖南省工信厅支持省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简称“湘企融”)建设运营,明确依托“湘企融”搭建改革试点运行平台,从合作银行、先行地区和优质企业开始,稳步推进改革试点。 2022年,全省有13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改革试点,并先后与“湘企融”合作签约。“湘企融”归集了16个部门的4.7亿条数据,及时对企业进行大数据精准“画像”,按照经营状态良好、信用模型评价高等多个维度,筛选优质企业名单向相关金融机构推送。各合作银行遴选8个产品作为改革试点重点推荐信贷产品,累计为6.13万户企业发放信用贷款。 “湘企融”成为服务企业融资的门户平台。目前,已入驻金融机构28家,协助合作银行累计为4495家注册企业授信305亿元,成功放款9179笔206.79亿元。据测算,通过“湘企融”,企业融资成本降低15%左右,银行服务成本节约20%左右。 2023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快推进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改革试点。“湘企融”力争今年新增5万家以上中小企业认证用户,实现新发放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超5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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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有关市场主体信用修复各项措施,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切实帮扶市场主体渡难关、复元气,减轻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陆续推出六项信用修复措施,暖企纾困取得显著成效。 设置信用惩戒“缓冲期” 北京推出的信用修复措施明确,2022年9月底前完成该年度年报申报的市场主体,暂缓执行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等措施;对暂时不从事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引导其进行歇业备案,不因地址无法联系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本市共13410户主体在缓冲期内及时履行义务,避免了信用受损。 开展公示信息“自我纠错” 对因疫情影响未按时申报年报的17.4万户市场主体,免予相关行政处罚,鼓励及时补报。对公示信息抽查中发现市场主体填报一般信息有误的,开通修改通道;对重要信息中存在非主观故意的明显错误,未造成不良影响的,不认定为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情形处理,鼓励市场主体及时开展信息修改,共1585户主体进行了自我纠错。 拓宽信用修复渠道 开通线上线下修复双渠道,对符合条件的失信企业,依法依规实现“能修尽修”。开通线上信用修复申请、查询等功能,实现信用修复“网上办、零见面”,“足不出户”即可申请信用修复。2022年以来,北京市场监管部门已为58811户市场主体开展了信用修复,其中,通过线上途径为市场主体节约“跑腿”时间2192小时。 简化信用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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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质量强国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进一步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经国务院同意,市场监管总局等18部门近日联合印发《进一步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行动方案(2022—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质量监督司、标准技术司等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就《方案》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一、制定《方案》的背景过程是什么?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质量工作。2017年9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印发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不断提高我国质量总体水平,有力支撑了经济社会发展。2020年10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提出“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2020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2021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先后强调“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2022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求“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全面总结评估前期质量提升行动开展情况和分析研判当前质量工作形势基础上,经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市场监管总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起草了《方案》。《方案》围绕提高供给体系质量,聚焦突出问题、明显短板和发展关键,明确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的若干重点任务和一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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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的信用红利真是看得见摸得着,仅靠信用我们就顺利贷到200万元,解决了流动资金不足的难题。”近日,谈起鞍山构建的“守信受益、失信难行”信用生态体系,海城市宏泰纺织印染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陈冲表示,企业将更加注重诚信经营,为鞍山的信用环境建设贡献力量。 近年来,作为东北地区首个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鞍山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始终坚持“以诚立市,以信筑城”,把扎实有效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不断擦亮城市守信践诺“金字招牌”,为高质量发展赋能,以更大担当和作为走在辽宁振兴发展前列。 鞍山市强化制度创新,制定了《鞍山市社会信用管理办法》《鞍山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实施方案》《鞍山市政务诚信建设管理工作办法(试行)》等系列文件,形成了由一个办法、一个规划、一套标准、多项工作方案组成的制度体系,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较为完备的制度保障。同时,以政府诚信建设为核心,坚持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和失信惩戒,完善政府诚信管理制度建设,扎实推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有效防止出现新的失信行为,全面树立政府公开、公正、诚信、清廉的良好形象。 鞍山市还强化大数据赋能,以加快数字政府建设为契机,投资建设鞍山市信用综合应用平台,为信用环境建设提供智能化的数据供给和服务供给。目前,平台已累计归集各类信用数据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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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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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交通“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今年来,徐州市交通运输局以打造“徐州交通政务‘e路畅通’”服务品牌为抓手,积极开展“我告知、您承诺”改革创新活动,大力推行告知承诺制,进一步解决“办证难、办证慢、多头跑”等问题,获得了企业和群众的肯定好评。 建立事项清单,细化承诺范围。按照最大限度利民便民原则,市交通运输局有针对性地选取了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的全市交通运输领域8个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和17个证明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全部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 建立工作流程图,规范工作程序。根据实际需要,制定了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和工作流程图,规范了审管衔接文书,完善了办事指南,制作了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细化了告知承诺制监管规则,并针对事项特点、承诺人信用状况等分类确定了核查办法,明确了核查时间、标准和方式。并通过服务场所、网站和政务服务平台等进行公布,方便申请人查阅、获取、使用。 建立审管联动机制,完善衔接机制。审批、监管部门按照精细化管理要求,梳理编制协作配合清单,建立健全审批、监管协作配合机制,强化整体联动,实行审前业务协同、批后管理联动、信息动态共享,提高审管结合的紧密度和契合度,形成审批、执法信息“双推送”“双回路”机制。实现告知承诺制审管协同机制新突破。 建立信用监管机制,强化综合监管。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印发了《徐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信用监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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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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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所承建项目中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落实良好,山东淄博市建筑施工企业山东天齐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日获得了当地人社部门给予的一项“政策红利”——对其新开工的淄博市市级人才公寓集中建设项目,工资保证金存储比例减免0.5%。 “这0.5个百分点虽然看上去不多,但实际减免金额有156万元。”天齐置业淄博区域管理中心财务经理刘超说,这笔费用不仅有效降低企业运行成本,缓解资金压力,而且坚定了企业继续保障好农民工工资权益的决心。 记者了解到,山东今年出台《山东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推行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方式,从源头上约束和激励建设项目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建设项目连续2年未发生工资拖欠的,可以降低工资保证金存储比例;反之,工资保证金存储比例相应提高。 动态调整工资保证金,是山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举措之一。“治理欠薪的重心在于预防欠薪,关键是转变观念、关口前移。”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梅建华说,为强化日常监管,山东搭建了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目前累计纳入监管的工程建设项目已达23680个,实名制农民工488.65万人,银行代发工资达1612.96亿元。 “我从今年4月份到项目上干钢筋工,每月15号前后工资都会及时打到银行卡上,这让我不再为工资发愁。”在山东泰山普惠建工有限公司的一处施工项目务工的聂圣强说。山东泰山普惠建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庆厚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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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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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保监局近日印发《北京银保监局关于进一步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作用加强中小微外贸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下称《通知》),引导北京辖内相关银行保险机构进一步做好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业务,充分发挥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增信作用,切实满足中小微外贸企业金融服务需求。 据北京银保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是指境内出口商在中国信保办理了出口信用保险后,将保险项下权益转让至银行,银行基于出口信用保险的风险保障,为出口企业提供资金融通服务的融资业务,能为出口外贸企业提供有力资金支持。例如,某企业目前是北京市重点支持的“双自主”企业,利用“出口信用保险保障风险+保单融资加快资金周转”模式,从一家年出口额百万美元的小微企业,成长为年出口额超过1亿美元的“北京市出口300强”企业。最近一个保单年度,该企业出口信用保险投保额达1亿美元,通过保单融资获得银行实际放款金额达3876万美元。 此次《通知》强调,北京辖内相关银行保险机构要用足用好政策性金融工具,真正惠及中小微外贸企业。一是要高度重视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的风险缓释和融资增信功能,深刻认识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在帮助中小微外贸企业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等方面的重大意义。二是要主动加大宣传力度,协助企业用足用好各项优惠政策,将政策性金融便利有效传导至北京市各类中小微外贸企业。 《通知》还强调,应进一步加强银保合作,引导更多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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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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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支持力度,深入落实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助力稳住经济大盘,近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力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于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的小微企业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与企业共同协商延期还本付息。同时,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及时摸排小微企业新增融资需求,及时、高效增加小微企业信贷投放。 《通知》明确,对于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的、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暂时遇困的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最长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延期贷款正常计息,免收罚息。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及时调整信贷管理系统,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完善贷款延期还本付息相关尽职免责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创新延期贷款产品和服务,强化金融科技赋能,提前对接企业延期需求,为企业提供差异化贷款延期方式、线上续贷产品和贷款延期线上办理渠道。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对于缺乏部分材料的贷款延期申请可“容缺办理”,事后补齐。同时,积极对接小微企业新增融资需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及时摸排小微企业新增融资需求,改进尽职免责、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绩效考核等内部政策安排,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及时、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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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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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是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举措。当前,经济运行面临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困难依然较多,要积极运用改革创新办法,帮助市场主体解难题、渡难关、复元气、增活力,加力巩固经济恢复发展基础。 《意见》从五个方面部署了重点任务:一是进一步破除隐性门槛,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成本。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着力优化工业产品管理制度,推行工业产品系族管理;规范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备案;切实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推动招投标领域数字证书跨地区、跨平台互认;持续便利市场主体登记,逐步实现内外资一体化服务。二是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推动减轻市场主体经营负担。严格规范政府收费和罚款,进一步清理调整违反法定权限设定、过罚不当等不合理罚款事项;推动规范市政公用服务价外收费;着力规范金融服务收费;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严禁行业协会商会强制企业到特定机构检测、认证、培训等并获取利益分成;推动降低物流服务收费。三是进一步优化涉企服务,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办事成本。全面提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推广和扩大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合同等应用;持续优化投资和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探索建立部门集中联合办公、手续并联办理机制;着力优化跨境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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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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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云南这十年”系列新闻发布会优化营商环境专场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云南省把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市场主体倍增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启动了《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工作,制定印发《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云南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云南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28条措施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基本构建起较为系统的营商环境政策体系。 同时,实施“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慎用涉财产强制性措施、涉企“挂案”清理、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破产案件“府院联动”、涉企生效裁判执行6个专项行动,有序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监管持续加强,信用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基本构建起以“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云南省不断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健全机制、强化举措、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制定发布了云南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及管理办法,全面推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夯实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基础。打造提升线上线下两个门户,建设政务服务全省一张网。 截至目前,全省政务服务事项网上...
发布时间: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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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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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来说,良好营商环境就像阳光、水、空气和土壤,须臾不能缺少。作为经济大省、开放大省,江苏始终高度重视、持续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发展环境好、政务服务优,是各类市场主体对江苏的一致感受。 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9月19日,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议召开,明确提出,坚决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是应有之义和必然要求。 优化营商环境,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 当今世界,国际竞争很大程度上是营商环境的竞争,市场主体选择投资与贸易合作地,说到底取决于哪里的预期稳、机会多、风险低、服务好。 放眼全国,国家连续10年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召开会议,各地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加快发展的制胜法宝。 立足江苏,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目标,强调要努力将江苏打造成为全球最具吸引力和竞争力的投资目的地。今年初,省委、省政府出台《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8月初,省委工作会议将“持续打造良好营商环境”作为八项重点工作之一。 着眼当前,一系列优化营商环境的举措,为应对超预期因素冲击、稳住经济大盘、推动经济持续回稳向好发挥了重要作用。 全省上下形成共识: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再怎么重视都不为过;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再怎么强调都不为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再怎么抓也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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