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消息,8月11日,《反垄断法》实施十五周年暨新修改《反垄断法》实施一周年座谈会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召开。 会议指出,我国《反垄断法》实施十五年来,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监管为民核心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国内和国际,反垄断法律规则体系和监管体制机制更加科学完备,重点领域反垄断监管执法成效明显,国际交流合作深化拓展,公平竞争理念深入人心。 全国依法查处各类垄断案件339件,罚没金额379亿元,审结经营者集中案5409件,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具有重大影响的垄断行为得到有力惩治,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稳步向好,反垄断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 新修改《反垄断法》实施一年来,全面修订《禁止垄断协议规定》等5部反垄断配套规章,深入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扎实推进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专项清理,为加快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会议强调,当前我国经济持续恢复、总体回升向好,但也面临新的困难挑战。要紧紧围绕“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的工作总思路和“一个大市场、两个纲要、三个监管、四个安全”的工作着力点,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进一步完善反垄断配套规则体系,加强和改进反垄断监管执法,促进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不断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好转、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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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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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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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维护粮食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粮食流通领域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国家粮食质量安全。《办法》将于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了粮食经营者对粮食质量安全承担主体责任。从事粮食经营活动,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严格遵守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质量安全管理责任,认真落实反食品浪费、粮食节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严禁多扣水杂、压级压价、以陈顶新、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行为。 《办法》要求,粮食收购者、粮食储存企业使用仓储设施设备应当符合粮食储存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收购、储存场所应当保持整洁,并按规定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安全距离。 《办法》指出,粮食经营者收购粮食,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政策,按质论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质量安全检验,并告知售粮者或者在收购场所醒目位置公示粮食的品种、质量标准、收购价格等内容;杂质、水分等质量指标超过标准限量或者政策规定的政策性粮食,应当及时整理达标或者符合相关要求。水分较高时应当合理降水、降温,确保安全储粮。粮食经营者收购非食用用途的粮食,应当单收、单储、单销,采取在收购码单、包装、库存货位卡上明确标识等措施,强化全流程闭环管理。粮食经营者对粮食进行单收、单储,应当通过单独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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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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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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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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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一批涉医药领域广告违法典型案例,市场监管总局表示,将持续加大对医疗美容、医疗、药品、医疗器械等重点领域广告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造容貌焦虑、违法发布医疗用毒性药品广告、违法宣传治愈率有效率、违法宣称食品具有疾病治疗功能等严重危害消费者权益的广告违法行为,有力维护广告市场秩序。 市场监管总局选取部分已经办结的案件予以集中公布,其中包括北京漾格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杭州河狸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天津天狮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小氧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苏州恒诺世佳健康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二十一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四川广播电视台等12家公司。 具体信息显示,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查明,北京漾格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发布的医疗美容广告中含有“一次热玛吉解决5大衰老问题,2—3年持续减龄。快速、直接、精准解决衰老下垂”“效果立竿见影”等表示功效、安全性保证的内容。此外,当事人还存在发布“肉毒毒素”等医疗用毒性药品广告的违法情形。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2023年4月,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查明,杭州河狸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布未经审查的医疗广告,含有“短粗腿、大小腿,注射瘦腿让你拥有纤细美腿”等内容,宣传实为“A型肉毒毒素”的瘦腿针、瘦肩针、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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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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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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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民政部获悉,自6月20日民政部、中央统战部、中央网信办等11部门开展2023年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以来,已核查涉嫌非法社会组织线索700余条,有效线索402条。其中,取缔34家,劝散144家,自行解散20家,引导登记17家,在查案件170起。 这是民政部继2018年、2021年专项行动之后开展的第3次专项行动,为期6个月。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从这两个月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来看,当前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突出表现为表现形式更加多样、运作手法更加隐蔽、互动方式更加虚拟、活动领域更加宽泛。 据介绍,本次专项行动加强网上线索搜集和大数据监控分析,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线索排查。对于排查发现的线索,进一步加大执法查处力度,综合运用取缔、劝散、信用监管等手段进行打击处置。发挥各部门专业优势、技术优势、系统优势,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重大问题会商研判,推动多部门联合执法,努力构建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合力和系统打击格局。此外,为加强源头治理,专项行动要求进一步推动贯彻落实《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 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切断非法社会组织“营养”来源,挤压非法社会组织生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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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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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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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新时代加强知识产权执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知识产权执法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针对当前侵权假冒行为的新特点,加强知识产权执法的法治保障,建立完善执法机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的知识产权,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提供有力支撑。到2025年,基本建成行政执法、行业自律、企业维权、社会监督协调运作的知识产权执法体系。也提出加强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执法,严厉查处网络销售、直播带货中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落实“通知—删除—公示”责任。 《意见》突出知识产权执法的重点产品、重点领域、重点市场和重点环节。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的产品为重点,严厉查处商标侵权、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加强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执法,加大外商投资领域和老字号品牌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对举报投诉较多的商品交易市场以及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市场的执法。严厉查处恶意申请注册商标和违法开展商标专利代理等行为。 《意见》强化执法支撑保障措施。一是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开展行风建设,提升执法的统一性和规范化水平。二是健全完善执法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试点,完善线上线下结合、上下联动、区域协作的全链条执法。三是强化执法技术支撑,结合开展“数字+执法”能力提升行动,加强和规范执法数据报送、情报实时归集、线索科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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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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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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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网信办日前就《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办法的制定旨在指导、规范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活动,提高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合规水平,保护个人信息权益,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日。 《征求意见稿》称,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是指对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是否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价的监督活动。 《征求意见稿》提出,处理超过100万人个人信息的处理者,应当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其他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每二年至少开展一次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 《征求意见稿》提出,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等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专业机构推荐目录,每年组织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专业机构评估评价,并根据评估评价情况动态调整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专业机构推荐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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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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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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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有关到期阶段性政策的后续安排。会议强调,要着力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加快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坚决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会议强调,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济形势的科学判断,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切实抓好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着力固本培元,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要加强逆周期调节和政策储备研究,相机出台新的政策举措,更好体现宏观政策的针对性、组合性和协同性。要着力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加快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坚决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要加快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新的支柱产业,增强我国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中的竞争力影响力。要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根据不同需求、不同城市等推出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举措,加快研究构建房地产业新发展模式。要高度重视做好就业工作,集成优化就业创业政策,大力挖掘就业增长点。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担当精神,主动、协同、高效抓好落实,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 会议指出,对今明两年到期的阶段性政策作出后续安排,对于企业稳定预期、提振信心、安排好投资经营具有重要意义。本次延续政策项目多、涉及领域广,延续时间长,契合企业期待,要认真做好宣传解读,全面抓好推进落实。 会议强调,安全是核电发展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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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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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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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民生计量领域市场经营秩序,维护人民群众消费权益,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印发《关于开展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综合整治的通知》,决定自2023年7月~12月组织开展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综合整治。 此次综合整治聚焦电子计价秤“缺斤短两”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依法查处无证生产和生产假冒伪劣、具有作弊功能电子计价秤的企业;对集贸市场、商超、水果店、夜市、流动摊贩等进行集中整治,严厉打击使用具有作弊功能的电子计价秤等计量违法行为。综合运用法治监管、信用监管和智慧监管手段,强化技术支撑、推进综合治理、形成监管合力,通过为期半年的综合整治,为消费者创造一个安全、放心、满意的市场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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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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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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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期从教育部获悉,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于当日正式上线。平台帮助家长甄别选择证照齐全的合规机构,确保交费安全、退费方便、投诉举报渠道畅通。 据介绍,截至目前,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已纳入首批10多万家白名单校外培训机构(含线上、线下和学科、非学科),各地主管部门已完成对入驻培训机构相关资质、资金、人员、材料、场地、课程等信息的审核备案。同时,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正式推出“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提供全国统一校外培训官方购课服务。 下一步,教育部将不断巩固学科类培训治理成果,深化非学科类培训监管,促进校外培训成为学校教育有益补充;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进一步促进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持续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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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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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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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抓好抓实促进民间投资工作努力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积极发挥信用信息的支撑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推广“信易贷”模式,以信用信息共享和大数据开发利用为基础,深入挖掘信用信息价值,提升信用支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水平,提高民间投资融资能力。 根据《通知》,各省级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在现有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征信平台、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等信息系统基础上,进一步统筹建立或完善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努力减少银企信息不对称,促进信贷资源向民间投资合理配置。 记者了解到,《通知》从明确工作目标、聚焦重点领域、健全保障机制、营造良好环境等4方面提出17项工作措施,努力实现促进民间投资发展各项工作目标。 《通知》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明确工作目标。要求各地方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促进民间投资的重要意义,明确促进民间投资的工作目标,切实抓好促进民间投资各项工作,力争将全国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保持在合理水平,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聚焦重点领域。明确一批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的重点细分领域,发布相关细分行业的政策规定,全面梳理和发布吸引民间资本的项目清单,搭建统一的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平台,切实做好民间投资服务对接,引导民间投资科学合理决策,加快项目落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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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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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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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相关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在会上介绍了《意见》在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帮助民营企业破除隐性壁垒等方面的针对性举措。 李春临表示,有不少民营企业反映,一些地方在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等方面对民营企业设置了不合理的限制和隐性壁垒,民营企业受到了不平等待遇,不仅影响了当地的营商环境和统一大市场的建设,也影响到了扩大民间投资、阻碍了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围绕解决这一问题,《意见》专门就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提出了针对性的举措。 一是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各地区、各部门不得以备案、注册、年检、认定、认证、指定要求设立分公司等形式,设定或变相设定准入障碍,清理规范行政审批、许可、备案等政务服务事项的前置条件和审批标准,不得将政务服务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稳步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建立市场准入壁垒投诉和处理的回应机制。 二是全面落实公平竞争的政策制度。健全公平竞争制度框架和政策实施机制,坚持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强化反垄断执法,未经公平竞争不得授予经营者特许经营权,不得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许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定期推出市场干预行为负面清单,及时清理废除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 三是完善社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制度,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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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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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意见》明确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健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评级和评价体系,加强涉企信用信息归集,推广“信易贷”等服务模式。 《意见》从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持续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等方面作出明确部署。 在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方面,《意见》明确,完善融资支持政策制度。健全银行、保险、担保、券商等多方共同参与的融资风险市场化分担机制。健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评级和评价体系,加强涉企信用信息归集,推广“信易贷”等服务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中小微企业在债券市场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推动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专项支持计划扩大覆盖面、提升增信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 同时,完善拖欠账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严格执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健全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依法依规加大对责任人的问责处罚力度。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在合同未作约定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延迟支付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款项。建立拖欠账款定期披露、劝告指导、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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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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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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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近日发布《私募基金管理人失联处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其中明确,因失联被注销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被注销登记之日起3年内,不得重新登记。 《指引》指出,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通过登记备案电子系统填报邮寄地址、传真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保持通信联络方式有效、畅通。 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形式均无法与私募基金管理人取得有效联系的,中基协以公告形式通知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公告发布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中基协报送情况报告。逾期未报告的,中基协即认定该私募基金管理人为失联私募基金管理人。 《指引》明确,因失联被注销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被注销登记之日起3年内,不得重新登记,不得成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普通合伙人或者主要出资人;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普通合伙人、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委派代表、负有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自被注销登记之日起3年内,不得担任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委派代表,不得成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普通合伙人或者主要出资人。 同时,因失联被注销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普通合伙人、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委派代表、负有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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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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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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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部署要求,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迅速响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本地区“蓝天”行动方案,并及时启动实施。 2023年“蓝天”行动重点包括严格落实商标代理新规,持续强化专利商标代理整治,重拳打击各类突出违法代理行为,加快构建综合监管体系,推动形成知识产权代理行业多元共治格局等内容。围绕重点任务,各地因地制宜,积极创新,采取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举措。黑龙江、江苏、宁夏等地将商标代理新规作为知识产权宣传周、培训及调研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广泛宣传,并同步开展专题解读。天津、内蒙古等地加大对经营范围包含知识产权代理的企业排查力度,全面筛查是否存在无资质代理行为。江苏、广西等地积极会同司法、网信等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监管,并加强与科技、教育等部门的沟通交流和信息共享。上海、江苏、四川等地完善与周边地区的跨区域协同监管机制,加快形成监管合力。辽宁、山西、山东、四川、青海、新疆等地在严格落实国家层面信用监管规定的同时,结合本地区信用相关规定,进一步细化信用监管举措,确保信用赋能监管成效落地。福建、西藏等地继续完善代理机构“白名单”制度,正向引导代理机构合法规范经营。江苏重点加大对新成立机构的培训指导力度,浙江组织行业专家对代理机构撰写文件进行抽查评查,从机构成长源头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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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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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日前消息,近期,有不法分子冒充金融监管部门或者工作人员,打着“P2P清退回款”“消除不良征信”“受理投诉”等旗号实施诈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风险提示,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提高警惕,增强反诈意识和识别能力,保护好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 冒充金融监管部门实施诈骗的手法通常有以下几种: 手法一:伪造金融监管部门文件实施诈骗。不法分子冒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名义,通过电话短信、快递信函、互联网等渠道,发布“P2P出借人风险专项清退通知”“金融平台清退通知”等虚假信息,引诱投资人通过所谓“官方回款渠道”进行“清退登记”。投资人注册登记后,不法分子再以需要缴纳保证金等作为回款条件,诈骗投资人钱财。 手法二:假冒金融监管部门受理投诉实施诈骗。消费者在非官方渠道投诉后,不法分子利用非法获取的消费者手机号码、投诉内容等信息,以“解决投诉”“理赔退费”等为由联系消费者,诱导其点击“XX监管部门在线理赔中心”等虚假链接或者利用视频会议软件创建所谓“XX监管部门会议室”,诱骗登录并开启屏幕共享,从而骗取银行卡号、网银密码、验证码等重要信息,盗取消费者资金。 手法三:冒充金融监管人员以“消除征信不良记录”实施诈骗。不法分子假冒金融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利用非法收集的银行卡号、贷款额度等个人信息,通过电话、社交软件等联系消费者并骗取信任,谎称消费者在使用信用卡、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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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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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中央外办、外交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文化和旅游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等11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论坛活动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对论坛活动乱象的清理整治。 据有关部门介绍,近年来,一些未经合法登记的主体假冒官方机构、正规组织举办“山寨”论坛活动,或通过论坛活动形式实施诈骗敛财,侵害了人民群众正当利益,扰乱了市场秩序;有的社会组织和企业举办的论坛活动存在随意冠以高规格名号、虚假宣传、违规评奖、违规收费等乱象;个别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举办的论坛活动存在主题交叉重复、内容空泛、缺乏实效等问题,亟待进行整治规范。 《通知》明确,此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按照全面清理、严肃整治、分级负责、统一规范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深入治理论坛活动过多过滥问题,严厉打击论坛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扰乱市场秩序、影响社会安全稳定、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管理长效机制,推动论坛活动坚持正确导向,实现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通知》明确,此次专项清理整治的范围包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各类论坛、峰会、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等活动,重点清理整治以下7种情形:打着官方旗号、假冒正规组织名义举办的各类“山寨”论坛活动;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等活动,违规收费借机敛财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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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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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全面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旨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完善公平竞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等重要部署。 此次清理范围涵盖国务院各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2022年12月31日前制定、现行有效的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重点清理妨碍市场准入和退出、妨碍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影响生产经营成本、影响生产经营行为等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 具体来看,妨碍市场准入和退出方面,包括但不限于设置不合理或者歧视性的准入和退出条件,如没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要求企业必须在某地登记注册,对企业跨区域经营或者迁出设置障碍;违法设定与招标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等。 妨碍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对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实行歧视性价格和歧视性补贴政策,如歧视外地企业和外资企业、实行地方保护的各类优惠政策等;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活动,如违法限定供应商所在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设定其他不合理的条件以排斥、限制经营者参与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活动等。 影响生产经营成本方面,包括但不限于违法给予特定经营者优惠政策,如违法给予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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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北京召开全国七部门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推进会议。会议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阶段性总结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工作成效,部署下阶段工作,推进营造法治公平的营商环境。 会议指出,自2021年10月建立常态化联合打击虚开骗税工作机制以来,各部门聚焦“假企业”虚开发票、“假出口”骗取出口退税、“假申报”骗取税费优惠等违法犯罪行为开展联合打击,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今年5月底,累计检查涉嫌虚开骗税企业27万户,认定虚开发票1048.15万份,挽回出口退税损失117.8亿元,其中,今年1~5月累计检查涉嫌虚开骗税企业6.5万户,认定虚开发票184.62万份,挽回出口退税损失44.59亿元。同时,严查狠打骗取留抵退税违法犯罪,2022年共查实涉嫌骗取或违规取得留抵退税企业7813户,挽回各类税款损失合计155亿元,有力震慑了不法分子,有效维护了经济税收秩序。 会议总结了前一阶段多部门联合打击虚开骗税工作成效,通报表扬了2022年全国打击骗取留抵退税违法犯罪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深圳市七部门打击虚开骗税工作领导小组代表作了经验交流。 会议强调,各部门要全面对标对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依靠各级党委、政府,持续健全完善协作机制,凝聚更强合力,务求长治长效,在协同联动、数据赋能、精准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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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创新,维护知识产权领域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结合近年来反垄断监管执法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出台了《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提出加强对知识产权领域典型、特殊垄断行为的规制。该规定将于2023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注重平衡知识产权保护和公平竞争秩序维护,聚焦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重难点问题,强化规则引领,促进公平竞争和创新发展。相较于2015年制定的《关于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重点在以下方面进行了修改完善: 一是扩充“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内涵。将利用行使知识产权的方式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等三类垄断行为均纳入调整范围。 二是健全利用行使知识产权的方式实施垄断行为的认定规则。根据2022年修订的反垄断法,结合知识产权的特点和监管实际,对相关市场界定、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和推定、有关垄断行为的认定、经营者集中审查的考量因素及附加限制性条件的具体类型等予以完善细化,增强规则的指引性、可操作性。 三是加强对知识产权领域典型、特殊垄断行为的规制。如完善专利联营有关规定,禁止专利联营实体和专利联营的成员利用专利联营从事垄断行为;加强对标准制定和实施过程中有关垄断行为的规制,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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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场监管总局曝光5起侵犯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以期加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记者了解到,这5起案例分别为:四川安东机电有限责任公司等主体侵犯商业秘密系列案,广州市格霖体育休闲运动有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重庆趣房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苏州复丝络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徐某及上海恒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侵犯商业秘密系列案。目前,涉事主体均已受到法律惩罚。 上述典型案例多与企业核心信息非法披露有关。在四川安东机电有限责任公司等主体侵犯商业秘密系列案、重庆趣房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中,掌握核心技术的员工受利益驱使,与他人相互勾结,将其掌握的技术信息非法披露给他人使用。徐某及上海恒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侵犯商业秘密系列案中,不法个人收受财物,将招标文件里的商业秘密泄露给他人。 在广州市格霖体育休闲运动有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苏州复丝络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中,员工跳槽成为商业秘密外泄的主要风险点。一些员工在离职时擅自打印并带走相关机密技术文件;更有甚者,在掌握了关键信息后另起炉灶,设立同类型公司,成为“老东家”的竞争对手。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会给权利人造成经济损失,还会扰乱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据了解,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商业秘密保护工作,连续多年部署开展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2018年~2022年共查处...
发布时间: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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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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