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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宣部召开2024年全国“打假治敲”专项行动暨传媒监管电视电话会议,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按照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全国宣传部长会议和全国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局长会议部署,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分析形势,布置安排2024年全国“打假治敲”专项行动和传媒监管重点工作,进一步巩固良好新闻传播秩序和文化环境。  会议强调,要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树牢政治意识、增强政治自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加强新闻舆论阵地建设管理。要强化政治担当,发扬斗争精神,持续深入推进“打假治敲”专项行动,严查严打各类新闻违法违规活动,净化新闻传播秩序,守好意识形态阵地。要立足服务大局,突出改革创新,深化强基固本,在推动文化繁荣上下功夫,在促进报业发展上下功夫,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上下功夫,在建强人才队伍上下功夫。要进一步加强学习研究、把握规律特点,用科学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更好推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为更好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作出更大贡献。
发布时间: 2024 - 02 -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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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健全和完善汽车金融公司风险监管体系,强化分类监管,引导汽车金融公司专注主业,大力促进汽车消费,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发布了《汽车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办法》(以下简称《评级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评级办法》共五章二十二条,包括总则、评级要素、组织实施、评级结果与运用和附则,从总体上对汽车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工作进行规范。一是明确监管评级要素与方法。《评级办法》设置公司治理、资本管理、风险管理、专业服务能力、消费者权益保护和信息科技管理等6项评级要素,分别赋予10%、10%、35%、20%、15%和10%的分值权重,并对评分原则进行规定。二是明确监管评级组织实施流程。汽车金融公司监管评级按照初评、复评、审核、反馈监管评级结果等环节进行。监管评级结果从优到劣分为1-5级和S级,监管评级结果数值越大表明机构风险越大,需给予更高程度的监管关注。三是明确分类监管原则与措施。规定监管评级结果应当作为监管机构制定及调整监管规划、配置监管资源、采取监管措施和行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汽车金融公司业务分级分类监管的审慎性条件。
发布时间: 2024 - 02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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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等15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提升发展质量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针对个体工商户数量巨大、点大面广、利益诉求多元化、发展水平差异化的特点,部署采取个性化措施进行分型分类和精准帮扶,提高政策的精准性和各类扶持资源的有效性,着力提升个体工商户总体发展质量。  《指导意见》提出,将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按照存续时间、经营状况、纳税情况、雇员人数等指标,划分为“生存型”“发展型”“成长型”三种类型,实施针对性扶持举措。在分型基础上,开展“名特优新”四类个体工商户的选拔和认定,支持培育一批特色鲜明、诚信经营好、发展潜力大的个体工商户,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带动同行业、同类型经营主体更好发展。  《指导意见》明确了构建分型帮扶政策体系、加大分类培育力度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安排,从增强个体工商户发展内生动力、突出党建引领发展、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加强沟通交流等方面作出了部署。同时,提出了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好宣传引导等工作要求。《指导意见》还将《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总体方案(试行)》作为附件,明确了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的具体标准、方法和程序,为政策落实提供保障。
发布时间: 2024 - 02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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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落实新公司法有关注册资本登记管理新要求,规范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行为,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基础上,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对外公布《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引导公司依法有序调整注册资本,维护市场交易安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为引导公司有序、从容、理性调整出资期限、出资数额,有效稳定社会预期,依照新公司法“逐步”调整要求,《意见稿》明确对新公司法施行前设立的存量公司设置三年过渡期,过渡期自2024年7月1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在过渡期内将出资期限调至五年以内,2032年6月30日前完成出资即符合要求。同时,明确有限责任公司自2027年7月1日起剩余认缴出资期限不足五年的,不需要调整出资期限。此外,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在2027年6月30日前缴足认购股份的股款。   为合理界定出资期限、出资数额明显异常的公司,《意见稿》将出资期限30年以上、出资数额10亿元的公司纳入是否属于异常的研判范围,公司登记机关可以组织专业机构进行评估,或者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综合研判,经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同意,要求其6个月内进行调整,出资期限、出资数额应当调整至合理范围。同时,明确公司不适用5年出资规定的具体情形,承担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关系国计民生或者涉及国家安全、重大公共利益的民营、外资、...
发布时间: 2024 - 02 -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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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月2日在网站公布《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个人贷款管理办法》,“三个办法”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三个办法”是金融监管总局对《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等信贷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后形成的。  本次修订的重点内容包括:一是合理拓宽固定资产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的用途及贷款对象范围,优化流动资金贷款测算要求,满足信贷市场实际需求。二是调整优化受托支付金额标准,适度延长受托支付时限要求,提升受托支付的灵活性。三是结合信贷办理线上需求,明确视频面谈、非现场调查等办理形式,适配新型融资场景。四是明确贷款期限要求,引导商业银行有效防范贷款期限错配风险,进一步优化贷款结构。五是进一步强化信贷风险管控,推动商业银行提升信贷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六是将《项目融资业务管理规定》作为专章纳入《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  据悉,对于固定资产贷款,本次修订明确,向借款人某一交易对象单笔支付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人民币的,应采用受托支付方式。对于流动资金贷款,规定支付对象明确且向借款人某一交易对象单笔支付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人民币,应采用受托支付方式。对于个人贷款,明确单次提款金额超过三十万元人民币的个人消费贷款,以及单次提款金额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的个人经营贷款,应采用受托支付方式。  在贷款...
发布时间: 2024 - 02 -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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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等部门深入推进“信易贷”工作,发布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http://xyd.creditchina.gov.cn),指导地方统筹建设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推动全国平台与地方平台深度联通,形成全国一体化平台网络,持续扩大信用信息共享范围,强化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务实合作,有效提升中小微民营企业融资的覆盖面、可得性和便利度。截至2023年末,银行机构通过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累计发放贷款23.4万亿元,其中信用贷款5.3万亿元。  目前,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运行平稳,实现以下功能:一是信用信息服务。向金融机构推送各类涉企信用信息,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难题,支撑金融机构扩大信用贷款规模。二是融资需求对接。经营主体可根据注册地一键跳转地方平台,智能匹配银行机构和融资产品,实现全国经营主体融资需求对接服务全覆盖。同时,全国平台还推出了“金融超市”,首批上线15个银行总行的融资服务产品,丰富经营主体融资选择。三是融资增信服务。引入融资担保机构和风险分担资金池,首批地方12项增信及风险缓释服务实现平台“一站式”办理。四是惠企政策直达。集中展示各类惠企金融支持政策,首批地方28项惠企政策实现在线申请办理。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进一步健全全国一体化融资服务平台网络,完善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功能,持续提升信用信息共享广度和应用深度,深化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务实合...
发布时间: 2024 - 02 -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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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营造喜庆祥和的春节网上氛围,中央网信办从1月29日起开展为期1个月的“清朗·2024年春节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聚焦春节期间网民常用的平台环节和服务类型,集中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生态突出问题,切实净化网络环境。  专项行动重点整治6方面问题,包括:宣扬猎奇行为、违背公序良俗问题;散播网络戾气、煽动群体对立问题;炮制虚假信息、恶意营销炒作问题;色情赌博引流、网络诈骗问题;鼓吹炫富拜金、无底线追星问题;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问题。  其中,针对炮制虚假信息、恶意营销炒作问题,重点整治利用年终盘点、返乡见闻等形式编造不实内容,渲染极端情绪;炮制传播涉公共政策、社会民生、交通出行等领域谣言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问题方面,重点整治利用“网红儿童”违规牟利、攻击恶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突破青少年模式关于时间、内容等方面的限制要求,向未成年人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变相提供诱导沉迷的产品功能等。
发布时间: 2024 - 01 -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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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经营性物业贷款作用,满足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细化了商业银行经营性物业贷款业务管理口径、期限、额度、用途等要求,明确2024年底前,对规范经营、发展前景良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全国性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基础上,除发放经营性物业贷款用于与物业本身相关的经营性资金需求、置换建设购置物业形成的贷款和股东借款等外,还可发放经营性物业贷款用于偿还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集团控股公司(含并表子公司)存量房地产领域的相关贷款和公开市场债券。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表示,将指导商业银行抓紧落实《通知》要求,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性物业贷款业务,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 2024 - 01 -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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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处罚委办公室主任滕必焱表示,财务真实性是资本市场的重要基石,财务造假破坏市场诚信基础,严重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是资本市场“毒瘤”。  滕必焱表示,打击财务造假案件是一直以来证监会执法工作的重点,曾先后依法严厉查处了康美药业、康得新、獐子岛等重大财务造假案件。新《证券法》实施以来,证监会严格落实新《证券法》各项要求,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对宜华生活、豫金刚石、紫晶存储、泽达易盛等影响恶劣的财务造假案件从严从重打击,违法成本大幅提升,震慑效果更加彰显,有力净化了市场生态。  下一步,证监会将始终保持对财务造假的监管执法高压态势,依法加大对财务造假案件的惩处力度,同时坚持“一案双查”,对未勤勉尽责的中介机构一并查处,坚决打破造假“生态圈”。
发布时间: 2024 - 01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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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细化风险评审,分层分类设立科技型企业信用评价模型。  记者了解到,《通知》共十七条措施,主要从持续深化科技金融组织管理机制建设、形成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扎实做好金融风险防控、加强组织保障和政策协同等方面,对做好科技创新金融服务提出了工作要求。  《通知》提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更多金融资源用于促进科技创新,不断提升金融支持科技型企业质效,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助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科技强国建设。  《通知》要求,健全组织架构,鼓励银行保险机构根据实际完善科技金融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做实专门机构,在科技资源集聚的地区,规范建设科技金融专业或特色分支机构。优化管理制度,健全科技贷款尽职免责和不良容忍机制。细化风险评审。鼓励银行保险机构针对不同地区、处于不同行业和不同生命周期的科技型企业,建立健全差异化的专属评估评价体系。突出科技人才、科研能力、研发投入、成果价值等创新要素,分层分类设立科技型企业信用评价模型。支持保险机构加快科技领域风险数据积...
发布时间: 2024 - 01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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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2023年度经营主体年报填报工作已全面开启。今年,市场监管总局将采取系列措施,进一步提升年报服务水平,加强年报数据质量,规范经营主体填报行为。  据记者了解,今年的经营主体填报与往年相比,有以下新亮点:  年报填报体验更加友好。增加填报内容关联带出功能,对于没有变化的信息不再要求反复填报。对于2023年度全年备案为“歇业”的企业,实行年报简化填报。鼓励各地探索批量年报服务,针对规模较大的企业,可由隶属企业对其分支机构进行统一年报,减少重复报送。  “政策找企业”更加全面。通过视频、图解等方式加强年报填报指引系列宣传工作,让经营主体充分知晓年报报送内容。根据经营主体行业类别,在各类移动应用端精准推送惠企政策,方便不同经营主体及时查询掌握。  守信激励措施更加丰富。鼓励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与金融机构开展合作,为信用良好的经营主体提供更加宽松和优质的金融服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增设了信誉信息栏目,持续引导激励经营主体诚信意识。  重点领域监管更加严格。重点开展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大型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将有关内容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持续做好疫苗生产企业、特种设备生产企业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年报工作。
发布时间: 2024 - 01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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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从规范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注册和使用,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角度出发,引导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人注册有德、行权有度、维权有效;明晰权利边界,兼顾商标依法使用与他人正当使用;推动行政机关管促结合,综合施策,助力地方产业发展。  记者了解到,《规定》强化对注册人和使用人的管理要求:一方面注册人应当按照使用管理规则实施日常管理,包括准许成员、他人使用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及时公开集体成员、使用人信息以及使用管理规则,检查他人的使用行为是否符合使用管理规则要求和使用商标的商品是否满足品质要求,及时取消不符合使用管理规则的使用人的使用资格等。集体商标注册人不能许可非集体成员使用该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人不能在自己提供的商品上使用该证明商标。同时为管理和运用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需要,注册人可以基于公平合理的原则收取合理费用,协商确定收费金额、缴纳方式、缴纳期限等事项。另一方面使用人履行使用管理规则规定的手续后,可以使用集体商标、证明商标,而且应当保证使用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商品符合使用管理规则的品质要求。使用人可以将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与自己的注册商标同时使用。地域范围外生产的商品不得使用作为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  《规定》增加含地名商标的注册和正当使用规定。考虑到地名属于公共资源,规定含地名集体商标...
发布时间: 2024 - 01 -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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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进展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表示,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方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长短结合,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确保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各项任务如期完成,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取得更大实效。  一是把有利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各项制度规则立起来。研究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标准指引,加快推动《社会信用建设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出台,优化标准供给结构、强化政府制定标准管理,进一步完善统一的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简而言之一句话,就是明确规矩讲清楚什么事情能干、什么事情不能干。  二是以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助力扩大内需。推动构建东中西部产业梯度转移格局;充分发挥全国土地二级市场交易服务平台作用,促进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盘活存量资源;加快多式联运标准化建设;深入实施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行动和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目的就是要更好发挥统一大市场对扩大内需的支撑作用。  三是积极稳妥推进财税、统计等重点领域改革。深入研究完善地方税税制,完善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财税体制。研究修订关于统计单位划分、跨省分支机构视同法人单位统计审批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规则。  四是加大先行先试探索力度。结合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实施,鼓励京津冀、长三角等率先...
发布时间: 2023 - 12 -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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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交通运输部公布2022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涉及公路设计企业358家、公路施工企业900家、公路监理企业501家以及存在扣分行为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1492名。评价结果将应用于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行业监管等方面,引导市场主体合法守信从业。  近年来,交通运输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公路建设领域信用建设,组织开展年度综合信用评价,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深化信用管理成果应用,市场主体诚信意识不断增强。  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完善信用制度、优化信用系统,积极为市场主体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提供坚实支撑。
发布时间: 2023 - 12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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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把坚持高质量发展作为新时代的硬道理,积极创新制度机制,大力开展经营主体信用修复,助力经营主体提升信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全力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截至2023年11月底,全国市场监管部门累计为各类经营主体修复行政处罚信息85万条,修复经营异常名录信息480万条,修复个体工商户经营异常状态1708万户。依法解除这些经营主体在招投标、投融资、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的限制,释放经营主体活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出台《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行政处罚公示信息信用修复管理程序规定(试行)》,构建分级分类管理、梯次退出的信用修复格局。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指导地方建设完善线上信用修复系统,实现全国各地信用修复“一网通办”,为经营主体提供高效便捷信用修复服务。广泛开展宣传解读,提升企业对信用修复政策知晓度,引导企业积极开展信用修复,提升经营主体信用水平。积极指导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完善与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网站信息共享和互认机制,推进实现信用修复结果互认和同步,助力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创新修复机制,不断提升服务能力水平。山东、江西、云南、西藏建立“两书同达”机制,同步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信用修复告知书,及时告知失信主体信用修复途径和方式。北京、云南缩短信用修复办理时限,高效助力经...
发布时间: 2023 - 12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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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印发通知,公布2023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名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的重要战略部署,国家知识产权局自2021年起连续三年开展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工作,2023年新增备案网点41家,总数达到197家,分布在全国30个省级行政区,涵盖高校、科研机构、政府服务机构、行业组织、公共图书馆、博物馆、市场化服务机构等类型,可在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领域提供信息查询、事务咨询、公益培训、政策宣传等基本信息公共服务,通过有效整合利用社会资源,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惠及更广大的创新创业主体和社会公众。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加强培育和指导,引导网点立足区域特色、社会需求和自身资源优势,加强与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协同配合,强化对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新领域新业态、区域重点产业、乡村振兴的公共服务支撑,促进网点覆盖更广、效能更高、质量更好、体验更优,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发展,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发布时间: 2023 - 12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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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推动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失信联合惩戒,筑牢对严重失信主体的“信用围栏”,依法对失信被执行人等严重失信主体实施限制惩戒措施190万次,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相关部门黑名单和行政处罚信息32万条,向相关部门共享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3773万条,合力营造经营主体“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想失信”的新格局。  依法依规限制市场准入,当好市场“看门人”。  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严格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截至2023年11月底,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累计限制失信被执行人190万人次。通过严格限制市场准入,在有效降低市场经营风险的同时,提示失信被执行人及时履行法定义务,纠正违法行为。  发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用,树立失信“警示牌”。  充分发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信用平台作用,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时归集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黑名单等失信信息,记于经营主体名下进行公示,目前已公示各级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信息29.2万条,公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等各领域严重失信名单信息2.8万条。通过在系统中完整展示经营主体的信用状况,向...
发布时间: 2023 - 12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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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一些网络账号虚构突发案事件、臆测编造公共政策、借社会热点造谣炒作等现象较为突出,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网信部门指导网站平台持续加大监测查证和处置曝光力度,溯源关闭谣言首发账号,累计处置违法违规账号1660个。现将部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西南大学药学院发生爆炸”谣言。近日,有网传视频称“西南大学药学院发生爆炸”。经重庆市互联网举报中心向西南大学校方查证,此视频为不实信息,同时西南大学已组织进行排查,未发现任何爆炸相关情况。微博平台“木曰子华”、百度平台“mxhdaqa”等账号已被依法依约关闭。  2.“兰州某学校有学生失踪”谣言。近日,网传“兰州新区职教园区某学校有学生失踪,并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经当地公安机关查证,该信息为谣言,涉嫌编造谣言的违法行为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微博平台“qbok_魏代义”、快手平台“小佑”等账号已被依法依约关闭。  3.“2024年职工医保缴费将不再划入个人账户”谣言。近日,一篇名为《职工注意!2024年起,职工医保缴费将彻底改变》的文章和相关截图在网上传播,文中声称“职工医保费将不再划入个人账户”“个人将不再有自己的医保账户”。国家医保局发布辟谣声明称,上述相关内容纯属造谣。知乎平台“小玲子”、今日头条平台“阿强侃报”等账号已被依法依约关闭。  4.“多地将推行按‘工龄退休’”谣言。近日,一则“全国工龄退休政策曝光:只要在同一...
发布时间: 2023 - 12 -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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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期,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仿冒混淆、虚假宣传、虚假登记注册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查办了一批违法案件。为强化执法震慑,充分发挥以案释法、教育警示和社会舆论监督作用,现选取一批案件予以曝光。  一、山东北方欧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案  根据举报线索,山东省德州市武城县市场监管局对山东北方欧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行为开展调查。  经查,当事人在公司门户网站、产品汇编手册、技术交流PPT、公司大门口牌匾、工作服上,使用了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存在合作、合资、控股关系的内容,以及“国防科技工业应用化学一级计量站”牌匾、“山东非金属材料研究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牌匾、办公楼照片等图片用于宣传。经核实,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与当事人无任何隶属及股权关系,无任何投资、合作、业务等关系,也未授权当事人使用“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字样和相关图形、标识用于宣传。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德州市武城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中润(深圳)交通安全统筹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案  根据举报线索,福建省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对中润(深圳)交通安全统筹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虚假宣传...
发布时间: 2023 - 12 -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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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要求,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引导金融机构树立“一视同仁”理念,持续加强民营企业金融服务,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全国工商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 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支持民营经济的25条具体举措。明确着力畅通信贷、债券、股权等多元化融资渠道。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首贷、信用贷支持力度。  记者了解到,《通知》明确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目标和重点。总量上,通过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提高服务民营企业相关业务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等,加大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逐步提升民营企业贷款占比。结构上,加大对科技创新、“专精特新”、绿色低碳、产业基础再造工程等重点领域以及民营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通知》强调要从民营企业融资需求特点出发,着力畅通信贷、债券、股权等多元化融资渠道。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首贷、信用贷支持力度,积极开展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主动做好民营企业资金接续服务,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同时抓好促发展和防风险。优化民营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机制,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作用,扩大民营企业债券融资规模。鼓励和引导机构投资者积极科学配置民营企业债券,加...
发布时间: 2023 - 11 -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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