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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印发《关于公布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地区名单(2023—2024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经地方申报、省厅推荐、专家评审、台账校验等程序,确定北京市海淀区等16个地区为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地区。  试点地区包括:北京市海淀区、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辽宁省沈阳市、吉林省长春新区、上海市徐汇区、江苏省无锡市、浙江省杭州市、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福建省厦门市、江西省新余市、山东省青岛市、湖南省郴州市、海南省三亚市、重庆市渝中区、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稻城县、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  记者了解到,各试点地区的主要试点工作包括推进信用品牌建设、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完善信用承诺制度、优化信用消费环境、促进信用信息共享等。  根据《通知》,各有关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委派专人负责,为试点地区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对试点地区加强指导。各试点地区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编制实施方案,细化试点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组织实施,按时反馈实施方案;坚持创新思维和系统观念,突出自身优势和地方特色,创新工作内容、工作方式,深入推进试点任务;加强宣传引导,对试点工作中的实践成果和典型案例进行重点宣传。文化和旅游部将加强指导监督,开展监测评估,鼓励探索创新,研究制定激励政策,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发布时间: 2023 - 09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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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市场监管总局官网获悉,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市场监管总局决定自2023年6月~12月开展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行动。截至8月底,累计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770余户,取得阶段性成效。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聚焦各类信用高风险企业,强化部门协作,重点排查3万余件严重违法失信案件线索。在食品药品安全、质量安全、严重破坏公平竞争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等领域,紧盯群众高度关注、社会影响大、危害后果严重的大案要案,集中查处一批严重违法失信案件,提升信用监管威慑力,净化了市场环境。  强化失信联合惩戒,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作为行政许可、资质、资格等审查的重要考量因素,依法严格监管。同时,加强与发展改革、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信息共享,推进联合惩戒措施落实落地。  在市场监管总局门户网站开设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行动专栏,集中宣传各地专项行动进展,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宣传推广典型经验等,积极营造打击和遏制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强大声势和良好氛围。截至8月底,市场监管总局累计公示“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经营主体70余户,各地集中曝光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典型案例40余件,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发布时间: 2023 - 09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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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新办就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柳军在会上表示,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加大对民营企业原始创新的保护力度。  柳军表示,《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方面也作出了一系列的制度安排,有效回应了民营企业家的期盼和诉求。市场监管总局按照《意见》的相关规定,积极完善法规制度,不断强化监管执法,持续规范市场秩序,有力保障交易公平,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一是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反垄断法》,制定发布了《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等五部反垄断配套规章。聚焦工程建筑、公用事业、政府采购等领域,深入开展执法。2023年以来,依法查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13起,开展行政性垄断执法约谈8次。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今年以来,全国共审查增量政策措施16.38万件,清除各类存量政策措施45.2万件,废止、修订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2万多件。  二是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组织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集中查处了一批重大典型垄断案件。截至今年8月底,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案件17件,罚没款总额9.1亿元。落实分类分级市场审查制度,强化经营者集中审查。部署开展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行动,...
发布时间: 2023 - 09 -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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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和监管效能,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出台《市场监管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以下简称《实施规范》)。  《实施规范》对市场监管领域的31项行政许可事项,依据设定和实施许可的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审批层级和审批对象的类别、专业等情况,逐项明晰许可事项的子项和业务办理项,共明确子项100项、业务办理项329项。对每一项许可事项的子项,逐项按照标准化的14项基本要素进行梳理,细化明确了许可基本要素、许可条件、许可服务对象类型与改革举措、申请材料、审批程序、受理和审批时限、许可证件等内容。  《实施规范》系统梳理市场监管系统的行政许可事项,厘清了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的许可权限和职责,为市场监管行政许可工作提供全面的指导和参考,分类为行政相对人办理许可提供清晰明确的指引,方便办事群众知悉和查询,有利于规范市场监管部门行政许可工作,强化社会监督,避免一些地方市场监管部门随意增加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环节等不规范行为,为加强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深化对行政许可服务窗口人员的行风纪律约束奠定制度基础。
发布时间: 2023 - 09 -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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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李强8月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听取当前防汛抗洪救灾情况汇报,研究下一步做好防汛抢险救灾、群众生活保障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举措。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金融机构要加强对受灾地区的经营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农业、养殖企业和农户的信贷支持。  会议强调,近期受台风和强降雨影响,部分地区遭遇严重洪涝灾害,党中央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始终牵挂各地受灾群众,多次作出重要指示,亲自部署、亲自指挥,对持续做好抢险救灾、抢修恢复特别是受灾群众生活保障等提出明确要求,为做好防汛抗洪救灾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强大动力。  会议指出,当前汛期仍未过去,后期还有台风登陆、局地强降雨的可能,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任务繁重。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做好防汛抗洪和抢险救灾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要立足抗大洪、抢大险,加强研判预警,紧盯重点部位,落实落细防汛抢险措施,严防发生次生灾害。继续全力搜救失联人员,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千方百计保障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证他们有饭吃、有衣穿、有临时住所、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及时得到医治。全面做好环境消杀和卫生防疫,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加快修复道路、供电、供水和通信等设施,广泛发动、积极组织群众开展生产...
发布时间: 2023 - 08 -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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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消息,8月11日,《反垄断法》实施十五周年暨新修改《反垄断法》实施一周年座谈会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召开。  会议指出,我国《反垄断法》实施十五年来,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监管为民核心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国内和国际,反垄断法律规则体系和监管体制机制更加科学完备,重点领域反垄断监管执法成效明显,国际交流合作深化拓展,公平竞争理念深入人心。  全国依法查处各类垄断案件339件,罚没金额379亿元,审结经营者集中案5409件,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具有重大影响的垄断行为得到有力惩治,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稳步向好,反垄断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  新修改《反垄断法》实施一年来,全面修订《禁止垄断协议规定》等5部反垄断配套规章,深入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扎实推进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专项清理,为加快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会议强调,当前我国经济持续恢复、总体回升向好,但也面临新的困难挑战。要紧紧围绕“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的工作总思路和“一个大市场、两个纲要、三个监管、四个安全”的工作着力点,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进一步完善反垄断配套规则体系,加强和改进反垄断监管执法,促进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不断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好转、内...
发布时间: 2023 - 08 -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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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维护粮食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粮食流通领域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国家粮食质量安全。《办法》将于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了粮食经营者对粮食质量安全承担主体责任。从事粮食经营活动,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严格遵守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质量安全管理责任,认真落实反食品浪费、粮食节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严禁多扣水杂、压级压价、以陈顶新、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行为。  《办法》要求,粮食收购者、粮食储存企业使用仓储设施设备应当符合粮食储存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收购、储存场所应当保持整洁,并按规定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安全距离。  《办法》指出,粮食经营者收购粮食,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政策,按质论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质量安全检验,并告知售粮者或者在收购场所醒目位置公示粮食的品种、质量标准、收购价格等内容;杂质、水分等质量指标超过标准限量或者政策规定的政策性粮食,应当及时整理达标或者符合相关要求。水分较高时应当合理降水、降温,确保安全储粮。粮食经营者收购非食用用途的粮食,应当单收、单储、单销,采取在收购码单、包装、库存货位卡上明确标识等措施,强化全流程闭环管理。粮食经营者对粮食进行单收、单储,应当通过单独仓...
发布时间: 2023 - 08 -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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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一批涉医药领域广告违法典型案例,市场监管总局表示,将持续加大对医疗美容、医疗、药品、医疗器械等重点领域广告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造容貌焦虑、违法发布医疗用毒性药品广告、违法宣传治愈率有效率、违法宣称食品具有疾病治疗功能等严重危害消费者权益的广告违法行为,有力维护广告市场秩序。  市场监管总局选取部分已经办结的案件予以集中公布,其中包括北京漾格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杭州河狸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天津天狮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小氧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苏州恒诺世佳健康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二十一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四川广播电视台等12家公司。  具体信息显示,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查明,北京漾格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发布的医疗美容广告中含有“一次热玛吉解决5大衰老问题,2—3年持续减龄。快速、直接、精准解决衰老下垂”“效果立竿见影”等表示功效、安全性保证的内容。此外,当事人还存在发布“肉毒毒素”等医疗用毒性药品广告的违法情形。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2023年4月,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查明,杭州河狸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布未经审查的医疗广告,含有“短粗腿、大小腿,注射瘦腿让你拥有纤细美腿”等内容,宣传实为“A型肉毒毒素”的瘦腿针、瘦肩针、瘦...
发布时间: 2023 - 08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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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民政部获悉,自6月20日民政部、中央统战部、中央网信办等11部门开展2023年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以来,已核查涉嫌非法社会组织线索700余条,有效线索402条。其中,取缔34家,劝散144家,自行解散20家,引导登记17家,在查案件170起。  这是民政部继2018年、2021年专项行动之后开展的第3次专项行动,为期6个月。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从这两个月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来看,当前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突出表现为表现形式更加多样、运作手法更加隐蔽、互动方式更加虚拟、活动领域更加宽泛。  据介绍,本次专项行动加强网上线索搜集和大数据监控分析,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线索排查。对于排查发现的线索,进一步加大执法查处力度,综合运用取缔、劝散、信用监管等手段进行打击处置。发挥各部门专业优势、技术优势、系统优势,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重大问题会商研判,推动多部门联合执法,努力构建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合力和系统打击格局。此外,为加强源头治理,专项行动要求进一步推动贯彻落实《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 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切断非法社会组织“营养”来源,挤压非法社会组织生存空间。
发布时间: 2023 - 08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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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新时代加强知识产权执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知识产权执法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针对当前侵权假冒行为的新特点,加强知识产权执法的法治保障,建立完善执法机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的知识产权,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提供有力支撑。到2025年,基本建成行政执法、行业自律、企业维权、社会监督协调运作的知识产权执法体系。也提出加强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执法,严厉查处网络销售、直播带货中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落实“通知—删除—公示”责任。  《意见》突出知识产权执法的重点产品、重点领域、重点市场和重点环节。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的产品为重点,严厉查处商标侵权、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加强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执法,加大外商投资领域和老字号品牌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对举报投诉较多的商品交易市场以及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市场的执法。严厉查处恶意申请注册商标和违法开展商标专利代理等行为。  《意见》强化执法支撑保障措施。一是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开展行风建设,提升执法的统一性和规范化水平。二是健全完善执法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试点,完善线上线下结合、上下联动、区域协作的全链条执法。三是强化执法技术支撑,结合开展“数字+执法”能力提升行动,加强和规范执法数据报送、情报实时归集、线索科学分析、...
发布时间: 2023 - 08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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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网信办日前就《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办法的制定旨在指导、规范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活动,提高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合规水平,保护个人信息权益,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日。  《征求意见稿》称,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是指对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是否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价的监督活动。  《征求意见稿》提出,处理超过100万人个人信息的处理者,应当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其他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每二年至少开展一次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  《征求意见稿》提出,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等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专业机构推荐目录,每年组织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专业机构评估评价,并根据评估评价情况动态调整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专业机构推荐目录。
发布时间: 2023 - 08 -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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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有关到期阶段性政策的后续安排。会议强调,要着力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加快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坚决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会议强调,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济形势的科学判断,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切实抓好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着力固本培元,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要加强逆周期调节和政策储备研究,相机出台新的政策举措,更好体现宏观政策的针对性、组合性和协同性。要着力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加快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坚决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要加快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新的支柱产业,增强我国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中的竞争力影响力。要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根据不同需求、不同城市等推出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举措,加快研究构建房地产业新发展模式。要高度重视做好就业工作,集成优化就业创业政策,大力挖掘就业增长点。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担当精神,主动、协同、高效抓好落实,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  会议指出,对今明两年到期的阶段性政策作出后续安排,对于企业稳定预期、提振信心、安排好投资经营具有重要意义。本次延续政策项目多、涉及领域广,延续时间长,契合企业期待,要认真做好宣传解读,全面抓好推进落实。  会议强调,安全是核电发展的生...
发布时间: 2023 - 08 -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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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民生计量领域市场经营秩序,维护人民群众消费权益,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印发《关于开展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综合整治的通知》,决定自2023年7月~12月组织开展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综合整治。  此次综合整治聚焦电子计价秤“缺斤短两”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依法查处无证生产和生产假冒伪劣、具有作弊功能电子计价秤的企业;对集贸市场、商超、水果店、夜市、流动摊贩等进行集中整治,严厉打击使用具有作弊功能的电子计价秤等计量违法行为。综合运用法治监管、信用监管和智慧监管手段,强化技术支撑、推进综合治理、形成监管合力,通过为期半年的综合整治,为消费者创造一个安全、放心、满意的市场消费环境。
发布时间: 2023 - 07 -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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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期从教育部获悉,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于当日正式上线。平台帮助家长甄别选择证照齐全的合规机构,确保交费安全、退费方便、投诉举报渠道畅通。  据介绍,截至目前,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已纳入首批10多万家白名单校外培训机构(含线上、线下和学科、非学科),各地主管部门已完成对入驻培训机构相关资质、资金、人员、材料、场地、课程等信息的审核备案。同时,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正式推出“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提供全国统一校外培训官方购课服务。  下一步,教育部将不断巩固学科类培训治理成果,深化非学科类培训监管,促进校外培训成为学校教育有益补充;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进一步促进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持续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发布时间: 2023 - 07 -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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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抓好抓实促进民间投资工作努力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积极发挥信用信息的支撑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推广“信易贷”模式,以信用信息共享和大数据开发利用为基础,深入挖掘信用信息价值,提升信用支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水平,提高民间投资融资能力。  根据《通知》,各省级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在现有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征信平台、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等信息系统基础上,进一步统筹建立或完善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努力减少银企信息不对称,促进信贷资源向民间投资合理配置。  记者了解到,《通知》从明确工作目标、聚焦重点领域、健全保障机制、营造良好环境等4方面提出17项工作措施,努力实现促进民间投资发展各项工作目标。  《通知》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明确工作目标。要求各地方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促进民间投资的重要意义,明确促进民间投资的工作目标,切实抓好促进民间投资各项工作,力争将全国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保持在合理水平,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聚焦重点领域。明确一批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的重点细分领域,发布相关细分行业的政策规定,全面梳理和发布吸引民间资本的项目清单,搭建统一的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平台,切实做好民间投资服务对接,引导民间投资科学合理决策,加快项目落地实施...
发布时间: 2023 - 07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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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相关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在会上介绍了《意见》在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帮助民营企业破除隐性壁垒等方面的针对性举措。  李春临表示,有不少民营企业反映,一些地方在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等方面对民营企业设置了不合理的限制和隐性壁垒,民营企业受到了不平等待遇,不仅影响了当地的营商环境和统一大市场的建设,也影响到了扩大民间投资、阻碍了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围绕解决这一问题,《意见》专门就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提出了针对性的举措。  一是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各地区、各部门不得以备案、注册、年检、认定、认证、指定要求设立分公司等形式,设定或变相设定准入障碍,清理规范行政审批、许可、备案等政务服务事项的前置条件和审批标准,不得将政务服务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稳步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建立市场准入壁垒投诉和处理的回应机制。  二是全面落实公平竞争的政策制度。健全公平竞争制度框架和政策实施机制,坚持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强化反垄断执法,未经公平竞争不得授予经营者特许经营权,不得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许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定期推出市场干预行为负面清单,及时清理废除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  三是完善社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制度,将...
发布时间: 2023 - 07 -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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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意见》明确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健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评级和评价体系,加强涉企信用信息归集,推广“信易贷”等服务模式。  《意见》从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持续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等方面作出明确部署。  在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方面,《意见》明确,完善融资支持政策制度。健全银行、保险、担保、券商等多方共同参与的融资风险市场化分担机制。健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评级和评价体系,加强涉企信用信息归集,推广“信易贷”等服务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中小微企业在债券市场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推动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专项支持计划扩大覆盖面、提升增信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  同时,完善拖欠账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严格执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健全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依法依规加大对责任人的问责处罚力度。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在合同未作约定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延迟支付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款项。建立拖欠账款定期披露、劝告指导、主动...
发布时间: 2023 - 07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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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近日发布《私募基金管理人失联处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其中明确,因失联被注销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被注销登记之日起3年内,不得重新登记。  《指引》指出,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通过登记备案电子系统填报邮寄地址、传真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保持通信联络方式有效、畅通。  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形式均无法与私募基金管理人取得有效联系的,中基协以公告形式通知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公告发布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中基协报送情况报告。逾期未报告的,中基协即认定该私募基金管理人为失联私募基金管理人。  《指引》明确,因失联被注销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被注销登记之日起3年内,不得重新登记,不得成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普通合伙人或者主要出资人;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普通合伙人、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委派代表、负有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自被注销登记之日起3年内,不得担任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委派代表,不得成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普通合伙人或者主要出资人。  同时,因失联被注销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普通合伙人、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委派代表、负有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和...
发布时间: 2023 - 07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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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部署要求,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迅速响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本地区“蓝天”行动方案,并及时启动实施。  2023年“蓝天”行动重点包括严格落实商标代理新规,持续强化专利商标代理整治,重拳打击各类突出违法代理行为,加快构建综合监管体系,推动形成知识产权代理行业多元共治格局等内容。围绕重点任务,各地因地制宜,积极创新,采取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举措。黑龙江、江苏、宁夏等地将商标代理新规作为知识产权宣传周、培训及调研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广泛宣传,并同步开展专题解读。天津、内蒙古等地加大对经营范围包含知识产权代理的企业排查力度,全面筛查是否存在无资质代理行为。江苏、广西等地积极会同司法、网信等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监管,并加强与科技、教育等部门的沟通交流和信息共享。上海、江苏、四川等地完善与周边地区的跨区域协同监管机制,加快形成监管合力。辽宁、山西、山东、四川、青海、新疆等地在严格落实国家层面信用监管规定的同时,结合本地区信用相关规定,进一步细化信用监管举措,确保信用赋能监管成效落地。福建、西藏等地继续完善代理机构“白名单”制度,正向引导代理机构合法规范经营。江苏重点加大对新成立机构的培训指导力度,浙江组织行业专家对代理机构撰写文件进行抽查评查,从机构成长源头和...
发布时间: 2023 - 07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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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日前消息,近期,有不法分子冒充金融监管部门或者工作人员,打着“P2P清退回款”“消除不良征信”“受理投诉”等旗号实施诈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风险提示,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提高警惕,增强反诈意识和识别能力,保护好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  冒充金融监管部门实施诈骗的手法通常有以下几种:  手法一:伪造金融监管部门文件实施诈骗。不法分子冒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名义,通过电话短信、快递信函、互联网等渠道,发布“P2P出借人风险专项清退通知”“金融平台清退通知”等虚假信息,引诱投资人通过所谓“官方回款渠道”进行“清退登记”。投资人注册登记后,不法分子再以需要缴纳保证金等作为回款条件,诈骗投资人钱财。  手法二:假冒金融监管部门受理投诉实施诈骗。消费者在非官方渠道投诉后,不法分子利用非法获取的消费者手机号码、投诉内容等信息,以“解决投诉”“理赔退费”等为由联系消费者,诱导其点击“XX监管部门在线理赔中心”等虚假链接或者利用视频会议软件创建所谓“XX监管部门会议室”,诱骗登录并开启屏幕共享,从而骗取银行卡号、网银密码、验证码等重要信息,盗取消费者资金。  手法三:冒充金融监管人员以“消除征信不良记录”实施诈骗。不法分子假冒金融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利用非法收集的银行卡号、贷款额度等个人信息,通过电话、社交软件等联系消费者并骗取信任,谎称消费者在使用信用卡、互...
发布时间: 2023 - 07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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