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动消息:
信用动态 News
联合奖惩 / HOT NEWS
News 信用动态
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加强涉外法制建设营造有利法治条件和外部环境新华社北京11月28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11月27日下午就加强涉外法制建设进行第十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既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长远所需,也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应对外部风险挑战的当务之急。要从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建设同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要求相适应的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为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营造有利法治条件和外部环境。武汉大学特聘教授黄惠康同志就这个问题进行讲解,提出工作建议。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认真听取了讲解,并进行了讨论。习近平在听取讲解和讨论后发表了重要讲话。他指出,法律是社会生活、国家治理的准绳。涉外法律制度是国家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涉外法治的基础,发挥着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新征程上,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以更加积极的历史担当和创造精神,加快推进我国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习近平强调,涉外法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全面依法治国,事关我国对外开放和外交工作大局。推进涉外法治工作,根本目的是用法治方式更好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促进国际法治进步,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
发布时间: 2023 - 11 - 28
浏览次数:3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要求,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引导金融机构树立“一视同仁”理念,持续加强民营企业金融服务,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全国工商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 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支持民营经济的25条具体举措。明确着力畅通信贷、债券、股权等多元化融资渠道。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首贷、信用贷支持力度。  记者了解到,《通知》明确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目标和重点。总量上,通过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提高服务民营企业相关业务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等,加大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逐步提升民营企业贷款占比。结构上,加大对科技创新、“专精特新”、绿色低碳、产业基础再造工程等重点领域以及民营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通知》强调要从民营企业融资需求特点出发,着力畅通信贷、债券、股权等多元化融资渠道。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首贷、信用贷支持力度,积极开展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主动做好民营企业资金接续服务,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同时抓好促发展和防风险。优化民营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机制,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作用,扩大民营企业债券融资规模。鼓励和引导机构投资者积极科学配置民营企业债券,加...
发布时间: 2023 - 11 - 28
浏览次数:2
新华社北京11月27日电(记者 王雨萧)国家税务总局27日发布数据显示,今年1至10月份,全国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16607亿元。其中,民营经济纳税人是税费优惠政策的主要受益对象。1至10月份,全国民营经济纳税人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12385.6亿元,金额占比近75%。此外,制造业及与之相关的批发零售业是享受优惠占比最大的行业,受益最为明显。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税务部门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优势,8月以来持续开展政策精准推送超过5亿次,从“政策找人”到“政策落地”全环节持续提升税务行政效能,助力各类经营主体轻装上阵,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 2023 - 11 - 27
浏览次数:7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要求,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引导金融机构树立“一视同仁”理念,持续加强民营企业金融服务,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全国工商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 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支持民营经济的25条具体举措。《通知》明确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目标和重点。总量上,通过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提高服务民营企业相关业务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等,加大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逐步提升民营企业贷款占比。结构上,加大对科技创新、“专精特新”、绿色低碳、产业基础再造工程等重点领域以及民营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通知》强调要从民营企业融资需求特点出发,着力畅通信贷、债券、股权等多元化融资渠道。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首贷、信用贷支持力度,积极开展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主动做好民营企业资金接续服务,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同时抓好促发展和防风险。优化民营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机制,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作用,扩大民营企业债券融资规模。鼓励和引导机构投资者积极科学配置民营企业债券,加大对民营企业债券投资力度。支持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和并购重组,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股权投资基金对民营企业的支持服...
发布时间: 2023 - 11 - 27
浏览次数:2
11月16日23时许,王飞驾驶车牌号为陕AT2480的出租车行驶至西安海港城时,遇3人挡车,目的地为大唐不夜城。将乘客送至目的地,王飞准备将车靠边等客,无意间看到后排座位上有个手提包。他意识到应该是前面乘客落下的,打开包查看时,发现里面有3000余元现金、一对金耳环、一个戒指和化妆品若干。  王飞及时将情况向车队进行报备,怕乘客着急,又通过“微信支付”留言。随后,他一边营运一边等乘客回电,一直到17日凌晨5时许,终于接到了乘客的电话。在核实了失物,添加微信后,按照乘客发来的地址开车过去,将失物一样不少地归还给乘客。乘客递上一盒烟,要对王飞表示感谢,王飞婉言谢绝:“捡到乘客物品及时送还,是我们应该做的。”
发布时间: 2023 - 11 - 27
浏览次数:23
信用是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基石,更是发展的软实力和竞争力。安徽省黄山市交通运输局将推进信用交通建设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聚焦信用惠民便企应用,在交通运输领域为守信企业和个人提供优惠便利,释放信用“红利”,让诚信者“一路绿灯”,为优化行业营商环境注入“信”动能。  “信易+核查”。在同等条件下为优良市场主体“绿色通道”,市场主体如确实无法提供车货总重有效证明材料的,可以由当事人对荷载质量数据进行信用承诺,工作人员根据承诺情况出具核查意见,对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市场主体提供信易核查,缩短核查时间快捷通行。实施以来,已开展大件运输信易核查58起,大件运输起运地审查通过率为95.68%。切实营造了“信用有用”的守信自律行业环境。  “信易+审批”。将信用信息公路、海事和运管等交通运输审批全部领域,结合事前办理无障碍、事中服务无距离、事后监管无缝隙的“三步闭环”机制推动信用审批服务提质、监管增效。一年多来,累计办理各类“信易批”事项851件,减免申请材料1000余件,缩短办结时限超800个工作日,实现“信用赋能、审批提速”。  “信易+维修”。在全市机动车维修企业开展“信易+维修”活动,对信优主体提供市车辆免费救援、工时优惠、免费检查及免费,营造良好守信激励环境。  “信易+审查”。针对涉路施工审批技术评价及审查工作中存在的“周期长和成本高”的问题,对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市场主体,结合实际提供简...
发布时间: 2023 - 11 - 27
浏览次数:0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印发《海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在海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经纪等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实施信用等级管理。  《办法》指出,房地产市场信用主管部门要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房地产市场监管机制,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监管,加强对守信行为的倡导和褒扬,依法对失信行为进行惩戒和约束。加强与其他地区、部门的信用合作,推进信用跨地区、跨部门联合惩戒。  《办法》明确,房地产市场信用主管部门建立完善房地产市场信用主体信用档案手册和全省统一的信用管理系统,推动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相关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认定、归集、发布、修复房地产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实施海南省信用评价和发布评价结果。  据悉,房地产市场信用主体信用管理实行阶段评价信用,以6个月为一个评价周期,分为A(优秀)、B(良好)、C(一般)、D(差)四个等级。对于D类信用企业,将不支持享受优惠政策和信用承诺制等便利措施,不支持参与政府投资或者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 2023 - 11 - 27
浏览次数:9
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审议通过《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和《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新华社北京11月24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强11月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审议通过《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和《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近期一些地方接连发生事故,有的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教训十分深刻。岁末年初各类事故易发多发,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举一反三,严查密防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紧盯重点行业,根据冬季事故特点,抓紧对能源、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进行深入细致排查,彻底整治存在的风险隐患,确保各项安全责任措施落到实处。要突出重点地区,聚焦事故多、隐患多的地方强化督促指导,真正把压力压实到各层级、传导到最末梢。要彻查漏洞盲区,全覆盖、无死角开展排查整治,加快补齐管理制度、技术标准等方面短板。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再接再厉、久久为功,扎实深入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要统筹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加快推动产业、能源、交通等绿色低碳转型,着力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切实增强发展潜力和后劲。要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大气污染防治,进一步加强知...
发布时间: 2023 - 11 - 24
浏览次数:2
大连市作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在以信用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持续探索,将生态环境信用建设作为促进全市生态环境监管和服务不断迈向新水平的“强力引擎”,通过制定《大连市生态环境局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实施方案》《“信用+监管”工作方案》等制度性文件,构建起衔接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链条、全方位、全要素的新型“信用+”监管服务机制,实现信用理念、信用制度、信用手段与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各方面深度融合。  信用承诺优化流程让企业环保审批“提速便捷”  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以信用机制为抓手,深入贯彻落实环评审批“放管服”改革要求,通过制度、机制双创新,逐一破解了环评审批“周期长”“入门难”、环评机构“选择难”、环评文件“编制难”等问题。通过推行告知承诺环评审批模式,打破原有审批环节,进行审批流程再造。对符合告知承诺要求的项目,企业做出相应信用承诺,市生态环境部门当场批准,省去技术评估、项目签批、各级公示环节与时间,极大地缩短了审批时限,为企业提供便利。截至目前,全市共计323个项目以告知承诺制模式通过环境审批,相关企业得到了真真正正的实惠。  信用评价科学分类让企业环境监管“精准有力”  根据《辽宁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对全市重点监管对象遵守环保法律法规行为、履行环境社会责任进行精准画像,针对企业违法案件查处、环境安全绿色发展、社会...
发布时间: 2023 - 11 - 24
浏览次数:0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关于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大力推动电子商务领域信用记录共建共享共用,建立健全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制度,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营造诚实守信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实施意见》提出,电子商务平台要落实身份标识和用户实名登记制度,对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单位和个人核实身份。以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农产品、日用消费品等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为重点,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和许可手续,并将营业执照或身份核验标识等信息向社会公开。各相关部门要引导推动电子商务平台、行业协会等制定电子商务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标准规范,逐步建立统一的电子商务信用评价体系。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电子商务交易双方信用互评、信用积分制度,探索建立交易后评价或追加评价制度,将评价结果和积分充分公开,供市场交易者参考,不得删除消费者评价记录。
发布时间: 2023 - 11 - 24
浏览次数:0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近日印发《安徽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将信用等级设A、B、C、D四个等级,对应的用优、良、中、差予以区分。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购买生态环境监测服务,将优先选择信用好的社会监测机构。  随着生态环境监测市场的快速发展,近年来安徽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数量大幅增加。截至2023年10月,全省共有社会监测机构190余家,从业人员7000余人。  “由于环境监测市场起步晚,我省社会监测机构普遍规模较小,存在技术能力参差不齐、从业素质良莠不齐的问题。一些机构监测行为不规范,有的在监测数据上出现弄虚作假问题,甚至触犯刑法。”安徽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监测机构管理,促进生态环境监测市场有序健康发展,省生态环境厅制定出台了《安徽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明年1月1日起试行。  该《办法》属于部门规范性文件,包括总则、工作机制、评价指标与信用等级、评价程序、动态管理、评价结果应用、附则等7个部分,明确社会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工作遵循统一规范、科学客观、公平公开和自愿参与的原则。  评价指标设置基础得分项、加分项、扣分项和一票否决项,信用等级设A、B、C、D四个等级,对应的用优、良、中、差予以区分。《办法》采用年度集中评价和动态调整相结合的模式,因存在严重失信情形被判定为D级的社会监测机构六个月内不得申请信用等级调整。...
发布时间: 2023 - 11 - 24
浏览次数:4
近日,教育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 进一步完善教育经费统计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教育经费统计标准、指标、制度、质量、能力五个方面,对进一步完善教育经费统计体系提出了明确要求,让各级各类教育经费投入、使用和管理更加规范透明。  教育部财务司负责人介绍,党的二十大作出了“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快建设教育强国”“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推进教育数字化”等战略部署,此次《意见》的出台,正是为了适应教育更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对教育经费统计体系做出制度完善。  在基础采集指标方面,《意见》强调要精简过时、利用率低的指标,增加反映新形势、新变化的指标,全面反映教育经费统计调查内容;在监测分析指标时,强调要重点反映教育投入的来源、分布、使用构成情况,以及城乡、区域差距变化趋势等。  此外,《意见》还提出了严格统计责任、严格业务流程、严格数据审核、严格质量评估“四个严格”要求,要求健全教育领域统计工作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坚决守住不作假账、不出假数的底线。
发布时间: 2023 - 11 - 23
浏览次数:0
为了积极引导企业规范经营和健康发展,营造依法纳税的良好氛围,在以税收优惠政策和优化征管服务措施助力营商环境的同时,鄂尔多斯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加强“黑名单”工作管理,狠抓惩戒措施落实,使联合惩戒的影响力不断加大,失信违法成本不断地增加,有效地震慑了失信行为,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良好社会氛围。  高度重视,加强落实  鄂尔多斯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一方面加强稽查队伍人员的建设,通过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的形式,强化稽查人员业务、优化稽查人员结构,充实一线检查力度,为持续做好打击税收违法以及“黑名单”等工作提供攻坚力量;另一方面加强媒体宣传联合惩戒,通过向媒体公告涉案企业信息、联合公安等部门,对案件当事人逐步实施联合惩戒,在纳税信用评定等方面进行限制,向社会传递“违法必究”的信号,让“黑名单”制度逐步成为维护社会公平的有力武器。  深入宣传,强化理解  鄂尔多斯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结合下户检查,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充分发挥税务稽查工作的职能,在检查人员进行下户检查时,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及行业涉税的风险点,及时进行风险提醒和辅导,宣传列入“黑名单”的纳税人将面临的惩戒措施,为纳税人敲响警钟,增强企业在日常经营中的自我规范和自我约束意识。  截至目前,鄂尔多斯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按规定将18户企业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及时将“黑名单”违法信息推送到相关部门,依法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今后...
发布时间: 2023 - 11 - 23
浏览次数:2
“真是太感谢你了,让我的相机失而复得……”11月18日上午,家住深圳龙岗的丁女士来到龙岗城市候机楼,将一面印着“拾金不昧、品德高尚”的锦旗送到深圳巴士集团第三分公司机场快线驾驶员蒋东洪师傅的手中,向蒋师傅表示感谢。  据悉,近期丁女士乘坐机场快线龙岗线从机场往龙岗城市候机楼方向,下车后便着急着回家,回到家放好行李才发现小背包不见了,背包里边有一台价值万元的数码相机,应该是落在车上了。由于时间已经很晚了,而且当时车上的乘客也比较多,猜想数码相机估计都被别人拿走了,情急之下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丁女士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拨通了机场快线售票处的电话,让工作人员帮忙查找。没过一会儿,机场快线的工作人员便给丁女士回了电话,确实接到驾驶员反馈捡到了一台数码相机,而且已经妥善保管,经过核实,确实是丁女士的数码相机,工作人员告知丁女士第二天带上相关证件到候机楼核实领取,丁女士一颗悬着的心终于落地了。
发布时间: 2023 - 11 - 22
浏览次数:18
11月21日晚,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金砖国家领导人巴以问题特别视频峰会并发表题为《推动停火止战 实现持久和平安全》的重要讲话。新华社记者 黄敬文 摄 11月21日晚,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金砖国家领导人巴以问题特别视频峰会并发表题为《推动停火止战 实现持久和平安全》的重要讲话。新华社记者 刘彬 摄
发布时间: 2023 - 11 - 22
浏览次数:2
为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充分发挥信用在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中的重要作用,国家税务总局北安市税务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北安市税务局“信易税”工作方案》要求,依托信用等级评价结果探索推进纳税服务领域信用激励模式,切实打造“纳税守信、处处受益”的良好信用氛围。  “信易+税务”打造惠民利企新模式  北安市税务局积极推行“信易+税收”场景应用,取得了显著成效。该局以纳税信用评价工作为抓手,开展守信激励工作,对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简称3连A)的纳税人提供绿色通道帮助快速办理涉税业务并开展入户宣传辅导。同时推进“银税互动”充分发挥纳税信用信息在普惠金融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激励纳税人守信办税,有效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银行寻找优质企业客户难的“双向难题”。  “一对一”辅导为企业发展注入新活力  在入户宣传辅导中,税务干部开展“数电票”业务操作现场辅导,全面深入为纳税人解读“数电票”基本特征和法律效力等相关内容,现场演示发票勾选、认证、抵扣都是如何实现的,确保企业知政策、会操作。北安市飞龙动物药厂财务人员说:“税务部门为我公司委派专门的税务干部解决涉税问题,这种‘一对一’式的精准服务对我们企业的生产经营有着巨大的促进作用。”  下一步,北安市税务局将继续充分利用税收大数据优势,持续探索“信易+税务”新模式,以信用信息服务为支撑,着力破解小微企业信用信息缺失和银企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进...
发布时间: 2023 - 11 - 22
浏览次数:0
日前,记者从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了解到,黑龙江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自6月30日上线试运行以来,共注册经营主体超77万家,入驻金融机构58家,发布金融产品33个,已融资放款14笔,融资放款金额1.22亿元。  为更大更好发挥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作用,省营商局不断引入金融机构,提升金融服务产品。据介绍,平台已接入的58家金融机构都发布了性价比极高的金融产品,例如中国工商银行发布的网贷通,利率在3.55%到5%之间;建设银行的云税贷,利率为3.95%。  同时,省营商局开通多个渠道:在“全省事App”设立“码上融资”栏目,企业用户可通过“全省事App”直达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与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完成对接,已在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认证的用户可直接登录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无须重新注册。  黑龙江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属于政府公益性平台,主要功能特点是以公共信用信息为支撑,打破传统信贷评审模式,利用信用大数据提升银行审批效率和风险防控水平,在线提供基于市场主体信用状况的创新金融产品,有效降低融资成本。
发布时间: 2023 - 11 - 22
浏览次数:3
今年以来,安徽省马鞍山市坚持推行“党建+信用”,全域开展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激活有效资源,推动“信息”变“信用”“信用”换“信贷”“信贷”享“信遇”,精准有效服务乡村产业发展,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激发乡村振兴新活力。  强化政策宣传,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全域开展  “阿姨,您好!我们是村里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工作的信息采集员,您的信息被采集后,可以进行信用评级,级别越高,享受的福利越多。”近日,雨山区向山镇石马村网格员常淼淼来到村民王乾芳家,宣传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工作。经过常淼淼的介绍,王乾芳对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工作有了一定的了解,并积极配合信息采集。  自马鞍山市全域开展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工作以来,石马村积极开展培训宣传,组织党员、网格员、志愿者走村入户,完成信用户信息采集工作,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在外务工人员取得联系,实现农户信息采集全覆盖,为推进乡风文明评议工作打好基础。  2019年7月,马鞍山市在当涂县选点开展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工作,2021年6月在当涂县全域推开,2022年10月在当涂县全域和含山县、和县部分乡镇扩面开展。今年6月以来,在充分总结前期选点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全市所有行政村(农村社区)全域推行“党建+信用”,开展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工作。  落实全域推行要求,马鞍山市把提高群众知晓率作为推进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的重要着力点,多措并举增强宣传效果。借助各村党务公开栏、...
发布时间: 2023 - 11 - 21
浏览次数:7
日前,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在成都组织召开四川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34家四川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四川省大数据中心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四川省发展改革委通报了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体情况,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分别介绍了本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四川省大数据中心介绍了四川省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运行和维护等工作情况。会议讨论通过了《贯彻落实〈四川省社会信用条例〉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安排部署了下一步工作。  会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要求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四川省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制定出台,标志着四川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迈入了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对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四川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推动四川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意义重大。贯彻和落实《条例》是当前四川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任务。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加强统筹协调,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抓好《条例》贯彻落实。要健全协调保障机制,落实责任分工,完善《条例》相关配套制度和实施细则,健全信用法规制度体系;要优化提升信用平台网站功能,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保护;要深化信用应用,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要加大诚信宣传教育,规范发展信用服务市场;要系统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
发布时间: 2023 - 11 - 21
浏览次数:4
为有效防范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加快构建诚信守法的市场秩序,切实维护交易安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起草制定了《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防范查处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7日。  根据《意见稿》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接到企业申请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发现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进行调查。对确属提供虚假材料取得登记的,应当依法做出行政处罚、撤销企业登记等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企业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20万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吊销营业执照;假冒企业登记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的,应当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悉,上述规定适用企业包括国家出资企业、民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等。  《意见稿》强化身份核验与实名验证,明确企业作为股东、出资人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企业登记的,应当通过核验电子营业执照的方式进行身份核验。未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自然人应当配合登记机关通过实名认证系统,采用人脸识别等方式进行实名验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办理国家出资企业设立登记或者股东变更登记、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涉及国家出资情况的变化登记时,应当通过信息...
发布时间: 2023 - 11 - 20
浏览次数:0
Copyright ©2024 社会公共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