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一系列文件,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顶层设计,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度机制。2022年3月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是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收官后、在“十四五”开局乃至更长时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又一重要顶层设计,是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新里程碑。同年8月份,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人行济南分行联合印发《山东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若干措施》,就进一步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防范化解风险积极作用做出具体安排。
我市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先后制定出台《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关于推进信用信息大数据应用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发展的实施意见》等综合文件,全面部署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重点工作。市发展改革委作为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单位,不断健全完善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重点领域制度规范,强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机制建设、平台网站建设、数据归集应用各项重点任务,城市信用体系建设整体工作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前列,“信用支持企业融资”“信用赋能审批服务”“信用助力根治欠薪”等多项典型案例、经验做法在全国全省推广应用,今年第9期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城市综合信用指数全国排名,我市在261个地级市中位列第1名,取得历史最好成绩,重诚守诺“信用泰安”城市品牌建设初见成效。
二、出台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山东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若干措施》。
三、起草过程
市发展改革委全面调研、深入研究,积极对接先进地区工作经验、系统梳理前沿理论成果,会同市有关部门单位起草了《泰安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先后多次征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单位、县市区(功能区)以及有关行业协会、企业、专家及法律顾问意见建议,经过反复修改完善,完成合法性审查。12月14日,市政府第50次常务会审议通过,12月15日,市委常委会第89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
四、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共包含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实施步骤、保障措施四个部分,主要内容有:
(一)工作目标,明确了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总体工作目标,不断强化政府引领、系统支撑、示范带动作用发挥,努力打造我市成为全国知名、全省领先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先行区和示范区。
(二)主要任务,重点从健全信用法规政策体系、推进系统平台优化升级、加快诚信政府建设进程、深化重点领域信用监管、拓展信用惠民便企应用等5个方面细化具体任务、明确责任单位。
旨在通过信用承诺制度、信用分级管理制度、信用红黑名单披露制度、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制度的全面推广,信用平台网站系统支撑能力、服务效率、开放水平,以及政府机构、公职人员诚信意识的不断提升,着力发挥信用在强化科研诚信和知识产权保护、实施质量和品牌信用监管行动、完善生态环保信用监管机制、深化金融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优化提升涉外往来信用管理、推进重点领域失信专项治理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持续拓展信用惠民便企应用,特别是进一步强化“信易批”“信易贷”等场景推广,不断释放信用红利,让守信者得实惠、享便利,切实提升广大市场主体和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推动形成崇尚诚信、践行诚信良好风尚。
(三)实施步骤,主要包括动员启动、全面推进、总结提升3个阶段。
(四)保障措施,主要围绕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宣传引导、加强信息安全、加强考核问效4个方面提出保障措施,确保《行动方案》各项重点任务全面落地落实。
解读人:市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 徐兆兵
(联系人:王洪帅 联系电话:6991691)
政策文件:http://fgw.taian.gov.cn/art/2023/12/25/art_166230_103011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