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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天,“供销社”意外走红,成了网络热词。其实,这大抵是一些人不了解“供销社”这个务实却低调的基层商业流通组织。事实上,“供销社”一直都在我们身边,它从未离开,更谈不上回归,只是被舆论场再次关注而已。今时今日,随着不断深化的综合改革,供销社的网点建设始终处于发展进程中,不仅在助农兴农、抗击疫情中取得了斐然成绩,未来还将在乡村振兴、深化农村改革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了解供销社、支持供销社、发展供销社,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题中应有之义。  历史地看,合作社在我国已走过百年。新中国成立后到1957年,供销合作社迅速发展,形成了一个上下连接、纵横交错的全国性流通网络。在相当长的时期,供销社对农村商品流通、农民生产生活以及现代农业建设都作出了重要贡献。历经改革开放以来的几次机构改革和业务重组,于2000年实现全系统扭亏为盈。党的十八大后,我们更加重视供销社的改革与发展,促进其发挥应有的作用。当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属于全国供销社的联合组织,设立理事会、监事会,正日益发挥出独特的优势和重要的作用。2021年,全系统农产品、日用品销售额同比分别增长24.3%和17.1%,销售总额更创下历史新高。作用大、效益好,是供销社“走红”的根源之一。  现实地看,供销社正在改革创新中持续激发新活力。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提出,为实现“农民得实惠、基层社得发...
发布时间: 2022 - 11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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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给“中国好人”李培生、胡晓春的回信中指出:“‘中国好人’最可贵的地方就是在平凡工作中创造不平凡的业绩。”这句话让我感触颇深。我和大哥王长义在2014年入选“中国好人榜”,2015年又获得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靠的正是几十年如一日在生产经营中坚守信义、践行诚信,在平凡岗位上赢得了社会认可。  1983年,我和大哥拉上地排车当起贩粮人,当时“粮贩子”坑农现象时有发生,但我们的秤杆子实诚。慢慢的,十里八乡的群众都认准了我们兄弟,争着把粮食卖给我们。2005年,我们筹集12万元,成立了面粉加工厂。为解决群众储粮夏要防潮、秋要防虫、冬要防鼠的难题,我们开发出“粮食代存”的新业务,群众把粮食存在工厂里,不用考虑损耗,而且保证粮价随行就市、粮钱立等可取。粮价在当年年底比夏收时上涨了2角钱,我们坚持兑现承诺,为此多支出了80多万元。企业经营成本上去了,但我们赢得了讲信重义的好口碑,成了备受群众称赞的“信义兄弟”。  无论是做人还是做企业都当恪守信义,我们觉得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个人凭信用立足社会,企业凭信用获得长足发展,我们对此坚信不疑、笃行不怠。早年爷爷在乡下染布,不奸不诈、价格公道,在乡亲们中有口皆碑。我们自小耳濡目染长辈“做人诚信”“心存善念”的家风,也想用亲身实践告诉更多生意人,诚信不仅不会让自己吃亏,反而会让自己企业的效益越来越好。多年来,群众一直放心把粮食存放在我们工...
发布时间: 2022 - 11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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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1月10日从市场监管总局了解到,截至9月底,全国登记注册部门共办理歇业备案市场主体18104户,其中企业7394户(含52户外商投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455户、个体工商户10255户,九成多属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今年3月正式实施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积极回应市场主体需求,首次在行政法规层面建立歇业备案制度,明确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停止开展经营活动,歇业期间依法保留主体资格。这一制度为当前经营困难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了缓冲性选择,有利于降低市场主体维持成本,呵护好经济发展的“毛细血管”。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各项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创新服务,推出一批便企利民的歇业措施,方便市场主体了解政策、办理歇业。  深度宣传解读,使市场主体知道歇业。《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出台后,江苏、福建、安徽等地市场监管部门针对实体门店经营困难、注销较多的情况,将商业中心、政务中心和金融服务点等市场主体高频活动区域作为重点宣传阵地,多种方式发布宣传政策,营造“沉浸式”宣传氛围。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引导因“8·18”山洪灾害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办理歇业备案的通知》,精准服务困难市场主体,靶向推动歇业制度落地。  密切政策衔接,使市场主体会办歇业。歇业备案作为一项基础性制度,实施过程中...
发布时间: 2022 - 11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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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用信息是什么?  《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对信用信息作出了明确定义:信用信息是指依法采集,为金融等活动提供服务,用于识别判断企业和个人信用状况的基本信息、借贷信息、其他相关信息,以及基于前述信息形成的分析评价信息。  征信报告作为当前最主要的征信产品,是信息主体社会经济交往的客观记录。如果信息主体信用报告中的不良信用信息是客观真实存在的,任何机构、任何人都无权进行修改或者删除。  二、“征信修复”成为新的诈骗途径  随着信用报告的应用领域不断拓展,“征信修复”成为新的热门诈骗途径,不法分子利用公众急于删除征信逾期记录的心理,大肆宣传可删除信用报告中不良信息,误导公众委托其代理征信修复,并向公众收取高额“修复”费用,甚至承诺“修复不成功,不收取任何费用”。  事实上,这种行为不仅无法删除准确无误的不良信息,还存在信息泄露、资金损失、涉嫌违法等风险,对公众造成更大的损害。  三、无“征信修复”概念  所有规范征信业务、征信机构的相关法规、文件、制度中,均无“征信修复”概念。信息主体妄图通过“征信修复”修改信用记录的,不仅会遭受人身、财产的损失,还可能涉嫌违法犯罪。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中“建立健全信用修复机制”的要求,“信用中国”网站完善了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发布了《“信用中国”网站行政处...
发布时间: 2022 - 11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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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文化和旅游部等多部门印发《关于推动露营旅游休闲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推动全产业链发展。做大做强露营休闲旅游上下游产业链,提升全产业链整体效益。本网记者还注意到,部分城市开始探索“信用旅游”的新模式,比如,在一些在线旅游消费平台,“先游后付”的旅游消费模式已经被广泛运用。  信用旅游方兴未艾,这得益于近年来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快速发展。在《“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规划》中就提出了关于“探索开展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等要求,接着是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之后,文化和旅游部重磅发布《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等,一系列政策释放出的信号,是“信用”在文旅市场中的比重正在被不断加码,一个全新的信用旅游时代或正在到来。  从目前发展情况来看,信用旅游模式的市场规模还很小,但随着全社会信用信息共享领域的不断扩大,未来,信用旅游或将是助力旅游业全产业链发展的强劲动力。不过,如何发挥好信用在旅游行业的基础性作用,还需管理制度先行。  如何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旅游行业信用监管新模式,这不得不说一说旅游业推进信用监管模式的背景和过程。近年来,文化和旅游部在加强信用监管、推进诚信建设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工作,初步确立“黑名单+备忘录”的制度框架,公布首批全国旅游市场黑名单,逐步扩大信用监管应用范围,文化市场、旅游市场信用管理系...
发布时间: 2022 - 11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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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4日,省政府召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踏查服务活动总结部署会议,省委副书记、省长韩俊主持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切实把服务市场主体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创新服务方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激发市场活力,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会上,9个踏查服务组交流经验做法,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意见建议。韩俊指出,市场主体是吉林振兴的重要力量。年初以来,省政府打出服务企业大调研、实施为企业办实事清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踏查服务活动等一套“组合拳”,省级“一府两院”领导亲自带队,多部门多层级协同作战,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带着问题走、奔着问题去,点穴式督查检查,现场办公、马上就办,协调解决了市场主体反映的一系列问题,推动政府部门转变工作作风和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取得了积极成效,有力应对了经济下行压力。  韩俊强调,服务市场主体是政府工作的重要方面,要常态化机制化持续开展。一要狠抓政策落实,全力助企纾困解难。对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再梳理再细化,确保第一时间落到市场主体,坚决整治涉企违规收费等问题,严肃查处吃拿卡要、牟取私利等违法违规行为。二要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企业持续发展壮大。实施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三年行动,促进企业多生成、快成长、早做强。实施“百千万”产业培育工程和“十百千万”企业培育...
发布时间: 2022 - 11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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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记者了解到,沈阳市财政局充分发掘政府采购功能,多措并举、精准发力,使沈阳市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升级,让企业真正受益。  帮扶企业发展,制定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政策举措。推出“承诺+信用管理”模式,严格执行采购意向公开,增加采购项目透明度。推广不见面开评标和远程异地评标,保障项目评审的客观公正。强化采购结果公示监督,保障供应商知情权,切实维护市场主体权益。与此同时,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对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和采购包不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目前已将30家信用良好企业纳入首批免费信用保函试点。通过全流程电子化、压缩交易时间,提升政府采购交易效率。  探索政府采购信用管理体系数字化,将四方当事人信用评价指标嵌入采购系统,在线进行真实、客观评价,形成完整信用记录,定期进行公示,并对失信行为依法进行处理惩戒,对诚信主体实施激励,推进政府采购领域长效信用体制和机制的建立。
发布时间: 2022 - 11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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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7日,记者从第10届云台会新闻发布会获悉,近年来,云南落实落细惠台政策措施,不断优化台资营商环境;出台两个“服务指南”,进一步增强台胞台商在滇发展创业的信心;高位统筹推动,积极解决台商台企困难问题;制定出台“正面负面清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落实落细惠台政策措施  中央出台了惠台“31条措施”“26条措施”“11条措施”“农林22条措施”等一系列惠台政策措施,全方位落实和保障台胞同等待遇,在滇台胞台商台企的获得感荣誉感幸福感进一步增强。  项目获得奖补。云南省积极鼓励台企参与“制造强国”行动计划,将台正智能设备(云南)集团有限公司打造成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并给予奖补,将保山荣锂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列入云南省工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予以推进。  台企获得表彰。鼓励和引导台企参与打造“三张牌”,统一企业、康师傅多次获授云南省绿色食品“10强企业”和“20佳创新企业”;云南国巨、宾川宽恳、云南永利发林业等3家台资企业被评选为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给予贴息补助。给予重点台企转型升级专项资金补助,1家台企获补助扶持达220万元。帮助台企解决融资困难,主动将3家台企融资需求向省发改委、人行昆明中心支行及辖内金融机构推送,获得1.95亿元贷款并享受省财政贴息支持。  台胞获得荣誉。2名台湾高校毕业的青年博士入选云南省“青年人才”专项,1名台湾青年人...
发布时间: 2022 - 11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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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充分发挥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东营市税务局联合财政、行政审批等相关单位共同组织召开了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交流座谈会,邀请16户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代表“零距离”问计问需、共话发展。  贴心送政策,行业规范“全面知”。座谈会由税务专家顾问团队现场讲解《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及其配套制度规定和近期出台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退税等最新税费优惠政策。通过行业规范和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全面细致宣传,积极引导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加强自身学习,不断规范依法依规执业,切实提升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优质税务代理活动的能力。  真心听民声,意见建议“精准记”。座谈会上,与会代表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围绕涉税专业服务行业自律、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涉税流程办理、代理水平提升等方面深入开展研讨交流。税务专家顾问团队形成问题台账,对与会代表意见建议进行详细记录和现场问题答疑、业务指导,本次座谈交流共收集各类意见建议12条,现场答复10条。  悉心抓整改,服务质效“节节升”。根据座谈会征集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提出的需要部门流转的2条意见建议,东营市税务局第一时间与相关单位召开业务研讨会,梳理办税流程、优化服务举措,并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所有问题和需求件件有回音,事事有回复。截至目前,所有意见建议均已整改完成并反馈相关代表。  下一步,东营市税...
发布时间: 2022 - 11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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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民营企业维权中心、打造家门口的“民生警务”、全市设立25个“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打通公共法律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2020年以来,辽宁省铁岭市委政法委按照省委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总要求,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作为全市政法系统的重点工作之一,全市“一盘棋”整体推进,铁岭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全力解决“急难愁盼”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事关发展大局。  铁岭市委政法委先后制定出台《铁岭政法机关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有关配套制度文件》《铁岭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六抓六促”工程任务清单》等,不断深化“法治良好是更高层次的营商环境”的工作理念,全力解决企业、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感谢市委政法委和民营企业法治维权中心,帮我们公司挽回70万元损失……”在铁岭市政法机关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座谈会上,辽宁某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平激动地说。  公平公正、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离不开法治护航。2019年铁岭市民营企业法治维权中心成立以来,共解答来电咨询400余件次,接待来访120余人次,走访企业350余家,受理案件29件,利用调解、仲裁、公证等途径解决企业间矛盾纠纷85件,反馈满意率100%。  今年2月,铁岭市委政法委牵头成立全市政法领域执法司法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市执法司法监督工作,设立“铁岭阳光政法”执法司...
发布时间: 2022 - 11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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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首届“中山企业家日”顺利启动,昭示着中山向更高水平营商环境迈进的决心。作为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营商环境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以下简称“中山市税务局”)以改革的勇气、攻坚的豪气,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着力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利、更加暖心的办税服务,让中山税收营商环境持续向好,市场主体活力有效迸发,企业和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在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中,由中山市税务局牵头推进的纳税指标得分连续三年位居全省前列。  开拓创新  办税缴费更便利  “没想到在家门口这台‘粤智助’也可以办理缴费登记和社保清缴了。我只带了身份证过来,也不用排队或准备资料,几分钟就能办好。”家住中山小榄永宁社区的林先生是自由职业者,刚开始创业的他通过社区网格化联络群得知,社区的“粤智助”机器新增了不少税务功能,便到家门口的党群服务中心完成了社保缴费登记。  办事为何如此方便?这不仅与税务服务数字化有关,更得益于“十项民心税事”的落地。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中山市税务局于2018年创新推出开展“十项民心税事”活动,力求让更多纳税人缴费人参与到优化纳税服务的过程中,办税易停车、税务智慧社区、增值税发票“自主领票”、外语纳税服务“零距离”、云端办税“优体验”……过去5年,一系列具有中山特色的举措在广大群众的指尖诞生,在税务部门的推动实施...
发布时间: 2022 - 11 -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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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发布《医疗美容行业虚假宣传和价格违法行为治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共发布8项防范医疗美容行业虚假宣传行为规范以及6项价格违法行为规范的工作指引。  《工作指引》强调,医疗美容服务行业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不得在商业营销过程中,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相关公众,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破坏公平竞争秩序。  《工作指引》指出,医疗美容服务价格行为规范有以下6方面:  一是医疗美容机构提供医疗美容服务时,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标示主要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价格或计价方法,同时采用电子查询系统的方式进行明码标价。  二是医疗美容机构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且应与经营场所上价格公示一致。  三是医疗美容机构提供医疗美容服务时,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四是网络交易平台为医疗美容提供标价模板的,应当符合明码标价的规范。  五是医疗美容机构提供医疗美容服务时,不得采用划线价、低标高结、虚构原价、虚假打折等方式实施价格欺诈。  六是医疗美容机构提供医疗美容服务时,不得采用低价耗材冒充高价耗材、多计耗材使用数量等方式违规收取费用;不得采用分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低价医药项目套用高价...
发布时间: 2022 - 11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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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财政部关于《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联合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日前,上述四部门召开联合检查行动动员部署培训会。  会议强调,开展联合检查,是推动惠企政策落地、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是规范收费主体行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重要举措,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会议要求,检查中要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查工作、查政策、查问题、查整改”的要求,把联合检查工作抓准、抓深、抓实,着力解决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  会议强调,此次联合检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同配合,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提高联合检查的针对性、有效性,推动专项整治行动实现预期目标。  据了解,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民政部、交通运输部、银保监会有关负责同志分别就相关重点领域作政策解读并介绍检查要点。人民银行、审计署、民航局、国铁集团等部门参与联合检查的同志参加会议。
发布时间: 2022 - 11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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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其中,对落实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作出具体部署。  方案提出,用“放管服”改革办法加快释放政策效能,推动各项助企纾困政策第一时间落到市场主体,简化办理程序,尽可能做到直达快享、“免申即享”。各级政府包括财政供养单位都要真正过紧日子,盘活存量资金和资产,省级政府要加大财力下沉力度,集中更多资金落实惠企利民政策,支持基层保基本民生支出、保工资发放。严厉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行为。  具体举措包括:一是落实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进一步优化经办服务流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实现企业“即申即享”。优化增值税留抵退税办理流程,在实现信息系统自动推送退税提醒、提取数据、预填报表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退税提醒服务,促进留抵退税政策在线直达快享。  二是2022年底前在交通物流、水电气暖、金融、地方财经、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等重点领域,集中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发布时间: 2022 - 11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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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央宣传部文娱领域治理有关工作部署,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电影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强化行业管理、加强监督检查、严格信用监管、倡导社会共治、做好宣传引导,切实清理明星广告代言全链条各环节乱象。《指导意见》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在规范明星广告代言行为方面,《指导意见》明确依法诚信代言。明星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到依法、依规、诚信开展广告代言活动。不得为法律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含禁止提供的服务)进行广告代言;不得为未使用过的商品(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不得为无证经营的市场主体或者其他应取得审批资质但未经审批的企业进行广告代言;不得为烟草及烟草制品(含电子烟)、校外培训、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进行广告代言;不得违反其他法律法规对广告宣传的有关规定。广告代言过程中,不得泄露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不得夸大商品功效;不得引用无从考证的数据;不得对其他经营者进行商业诋毁;不得对产品的价格、优惠条件等作引人误解的宣传;不得对资产管理产品直接或者变相宣传、承诺保本保收益或者以预测投资业绩等方式暗示保本、无风险、保收益等;不得对借贷类金融产品一味宣传低门槛、低利率、轻松贷,引发消费者误解。  在规范企业选用明星开展广告活动方面,...
发布时间: 2022 - 11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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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就整合构建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作出部署,并就信用体系建设提出目标任务。  在建设目标方面,《指南》明确建设完善信用体系等主题库。提出2023年底前,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初步形成,基本具备数据目录管理、数据归集、数据治理、大数据分析、安全防护等能力,数据共享和开放能力显著增强,政务数据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全面摸清政务数据资源底数,建立政务数据目录动态更新机制,政务数据质量不断改善。建设完善人口、法人、自然资源、经济、电子证照等基础库和医疗健康、社会保障、生态环保、应急管理、信用体系等主题库,并统一纳入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  在推进政务数据归集上,《指南》表示国家政务大数据平台以政务数据目录为基础,推动数据资源“按需归集、应归尽归”,通过逻辑接入与物理汇聚两种方式归集全国政务数据资源,并进行统筹管理。逻辑上全量接入国家层面统筹建设、各部门联合建设以及各地区各部门自建的数据资源库;物理上按需汇聚人口、法人、信用体系等国家级基础库、主题库数据,建立国家电子证照基础库,“一人一档”、“一企一档”等主题库。  《指南》还提出建设完善数据资源库。加大政务数据共享协调力度,协同发展改革、公安、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国务院部门持续建设完善人口、法人、自然资源、经济、电子证照等国家级基础库,协同人力资源社会保...
发布时间: 2022 - 11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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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进一步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营造文明守信的发展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建立起以经营者自我承诺为主、政府部门推动为辅、社会各界监督为补充的诚信计量管理模式,建立诚信计量示范建设长效机制。逐步实现商业、服务业经营者自主完善计量保证能力,守信自律、诚信计量,提高在用计量器具的受检率和合格率,确保商品量和服务量的计量准确。涌现出一批具有区域性示范作用的诚信计量网点,培育出一批影响范围广、群众受益多、社会效益好的诚信计量品牌。  据了解,《指导意见》提出了建立诚信计量管理制度,积极引导经营者建立健全各项诚信计量管理制度,完善计量保证能力,提高在用计量器具的受检率和合格率,确保商品量和服务量的计量准确。同时,明确人员岗位职责要求,建立健全诚信计量承诺机制以及计量纠纷投诉处理机制,持续提升诚信计量管理水平。  《指导意见》要求,建立服务业经营者的诚信计量信息平台,逐步纳入社会征信体系,实现诚信计量信息共享,争取当地人民政府支持,加大对诚信计量体系的配套制度建设,逐步实现部门间通报或联动机制,依法加强对失信服务业经营者的联合惩戒。  《指导意见》提出,强化诚信计量自律意识和实施诚信计量公开承诺,从而建立市场主体诚信计量自我约束机制。同时,也要求深入推进生活...
发布时间: 2022 - 11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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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加强涉企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引导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精准信用画像。  《意见》提出,加大对民间投资项目融资的政策支持。加强涉企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引导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精准信用画像,客观合理判断企业风险。建立和完善社会资本投融资合作对接机制,通过项目对接会等多种方式,搭建有利于民间投资项目与金融机构沟通衔接的平台。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按市场化原则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行业民间投资项目提供融资担保支持,扩大民营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  《意见》还提出,引导金融机构积极支持民间投资项目。推动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积极采用续贷、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对民间投资项目予以支持,避免因抽贷、断贷影响项目正常建设。完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机制,加大对民营企业发债融资的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降低对民营企业贷款利率水平和与融资相关的费用支出,加大对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督促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交易费用能免尽免。  《意见》明确发挥重大项目牵引和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支持民间投资参与102项重大工程等项目建设,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支持民间投资参与科技创新项目建设。健全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在鼓励和吸引民间投资项目落地的过程中,要切实加强...
发布时间: 2022 - 11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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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发布消息称,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会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单位)研究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所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指国家动员和引导政府、市场和社会各方面力量,推动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完善征信体系,规范信用信息处理,加强信用监管,健全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制度机制,推进诚信文化建设。  在政务诚信建设方面,《征求意见稿》要求,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发挥在信用建设中的表率作用,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建设诚信政府,加快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和教育。  在商务诚信建设方面,《征求意见稿》要求,各类市场主体应当在经济活动中恪守诚实信用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尊重契约精神,履行商业合同,构建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在社会诚信建设方面,《征求意见稿》要求,相关部门在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共建共享共治的社会治理制度的各个环节,应当积极发挥信用建设作用,不断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提升社会治理水平。鼓励社会各方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弘扬诚信文化。  在司法诚信建设方面,《征求意见稿》要求,各级司法机关应当加强司法公信建设,优化司法职权配置,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权力,加大司法公开力度,提高司法公信力,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
发布时间: 2022 - 11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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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开展信用提升行动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通过加大信用培育力度,加快信用环境塑造,提升市场主体诚信意识和信用合规能力,形成守信重信的市场氛围。  记者了解到,开展此次专项行动,通过创新信用监管工具,打造精准高效和包容审慎的信用监管机制,为守信者提供更宽松的监管环境。通过形成有效的信用监管服务机制,提升信用修复服务水平,发挥信用信息作用,提高守法守信市场主体获得感。  《意见》明确九项重点任务。一是开展信用培育,加强市场主体诚信教育和守信经营指导,提高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和参与信用建设意识。二是推广信用承诺,建立完善信用承诺制度,支持市场主体进行公开承诺或自我声明,并加强信用约束和社会监督。三是探索信用合规建设,推动制定市场主体信用合规建设指引,建立信用合规建设正向激励机制,提升市场主体主动合规能力。四是推行事前失信警示提醒,在年报、信用惩戒、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等环节,对信用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进行警示提醒,同时探索利用信用风险分类模型等工具,为市场主体发布信用风险提示和指导,将失信处置由事后惩戒向事前预防延伸。五是探索差异化和柔性监管,统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类管理,针对不同类型、不同信用风险等级市场主体,采取不同监管措施,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六是建立信用惩戒缓冲机制、公示信息抽查容错机制等包...
发布时间: 2022 - 11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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