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企业信用记录及申报国家级服务企业资质等级所提交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盖章复印件1份)
二、经营场所证明(原件和盖章复印件1份)
三、经营场所照片(牌匾和室内照片各1张)
四、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联系信息(正反面复印件1份)
五、企业联系人及联系信息(正反面复印件1份)
六、获得的相关许可证书(原件和盖章复印件1份;无,则不需提供)
七、获得的相关荣誉或奖励证书(原件和盖章复印件1份;无,则不需提供)
八、获得的相关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和盖章复印件1份;无,则不需提供)
九、获得的相关信用评价证书(原件和盖章复印件1份;无,则不需提供)
十、获得的相关知识产权证书(原件和盖章复印件1份;无,则不需提供)
十一、获得的慈善捐助证书(原件和盖章复印件1份;无,则不需提供)
十二、司法部门的判决信息(原件和盖章复印件1份;无,则不需提供)
十三、行政监管部门的处罚信息(原件和盖章复印件1份;无,则不需提供)
十四、税务部门的欠缴税收信息(原件和盖章复印件1份;无,则不需提供)
十五、法律公证及律师声明信息(原件和盖章复印件1份;无,则不需提供)
十六、立信单位承诺书(原件和盖章复印件1份;无,则不需提供)
请将以上资料复印件盖章,报送至所申报的信用评级机构。